发布文号:
各市外经贸局:
《2009年度全省对外贸易百强企业和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先进企业评选办法》已经厅长办公会议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紧研究,按要求及时提报推荐企业名单。
山东省商务厅
二00九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2009年度全省对外贸易百强企业和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先进企业评选办法
一、评选范围
全省境内的外经贸企业。
二、评选条件
参选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
1、依法经营,诚实守信;
2、具有较好的外经贸经营业绩;
3、自主创新能力强;
4、对国家贡献大;
5、劳动关系和谐。
三、表彰名额
表彰企业合计120家。其中,对外贸易企业100家,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企业20家(对外承包劳务企业和境外投资企业各10家)。
四、评选办法和要求
(一)评选采取设定指标、量化计分方式。总分设为100分。
1、进出口企业。各市将1-10月份进出口过亿美元的企业(集团口径)名单及海关号码报商务厅,同时列明集团企业全部子公司(控股在50%以上)的海关号码及企业名称。
2、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企业。对外承包劳务企业完成营业额70分,质量指标30分;境外投资企业对外投资额60分,质量指标40分。
3、港口企业。外贸货物年吞吐量60分,质量指标15分,纳税指标15分,就业指标10分。
(二)不具备以下条件的企业,不得推荐。
1、企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达标。
2、劳动关系正常。
3、安全生产没有重大事故。
4、环境保护达标。
5、无走私记录。
6、无偷漏税行为。
(三)评选采取各市推荐、省里审核的办法。各市根据评分标准对本市范围内符合规定条件的企业进行考核计分,统一向省商务厅提报推荐企业名单(按得分高低顺序排列,并附相关数据和分数)及相关证明材料。省商务厅对各市推荐企业进行审核后,根据企业得分情况和否决条件选出100家“2009年度对外贸易百强企业”和20家“2009年度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先进企业”初选名单,经审定后上网公示。
(四)推荐企业有关数据和相关证明材料须经县级以上相关政府主管部门审核认定,并提供书面证明材料。
五、表彰方式
以省商务厅名义进行表彰,颁发“对外贸易百强企业”和“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先进企业”奖牌。
六、材料上报时间
请各市将推荐企业名单并附相关证明材料一式两份,于12月15日前报省商务厅计财处。
附件:评 选 指 标
一、规模指标
1、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企业
(1)对外承包工程企业(满分70分)
完成营业额大于等于7亿美元,得70分;
大于等于5亿美元,小于7亿美元,得60分;
大于等于1亿美元,小于5亿美元,得55分;
小于1亿美元,得50分。
(2)对外劳务合作企业(满分70分)
外派人数大于等于3000人,得分70分;
大于等于2000人,少于3000人,得分65分;
大于等于1000人,少于2000人,得分55分;
少于1000人,得分50分。
(3)境外投资企业(满分60分)
对外投资额大于等于5000万美元,得60分;
大于等于1000万美元,小于5000万美元,得40分;
大于等于500万美元,小于1000万美元,得20分;
(以上得分以今年1-10月份统计数据为测算依据)
2、港口企业
外贸货物年吞吐量大于等于1亿吨,得60分;
大于等于5000万吨,小于1亿吨,得50分;
大于等于3000万吨,小于5000万吨,得40分;
大于等于1000万吨,小于3000万吨,得30分;
小于1000万吨,得20分。
(以上得分以2008年数据为测算依据)
二、质量指标
1、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企业
(1)对外承包劳务企业(满分30分)
签订1000万美元以上EPC总承包项目合同,每个项目得10分,本项指标最高计30分。
(2)境外投资企业(满分40分)
境外资源开发项目有重大影响,并取得实质性进展,得20分;通过跨国并购,获取境外技术、市场和资源,实现低成本扩张,成效显著,得10分;境外营销网络和研发中心带动出口作用明显(年带动出口额5000万美元以上),得10分。本项指标最高计40分。
2、港口企业(满分15分)
位居2008中国港口综合竞争力排行前10位,得15分;
位居第11-20位,得10分。
三、港口企业纳税指标(满分15分)
上缴税金大于等于1亿元人民币,得15分;
大于等于5000万元,小于1亿元,得12分;
大于等于1000万元,小于5000万元,得8分;
小于1000万元,得5分。
四、港口企业就业指标(满分10分)
就业人数大于等于1000人,得10分;
小于1000人,得5分。
附表:2009年度境外投资先进企业推荐名单 | ||||
填报单位: 市外经贸局(盖章) | 金额单位:万美元 | |||
序号 | 企业名称 | 组织机构代码 | 中方投资额 | 境外项目概况 |
备注: | 1、各市推荐1-2家今年1-10月份核准的境外投资企业,具体标准遵照鲁商务计财字[2009]375号文执行; | |||
2、各市推荐的企业要同时上报经县级以上政府主管部门审核认定后的书面证明材料一式两份:企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达标、劳动关系正常、安全生产没有重大事故、环境保护达标、无走私记录、无偷漏税行为; | ||||
3、各市上报此表要盖单位公章,并将电子档发送至jiangjie198306@163.com。 联系人:姜杰 电话:89013705 |
2009年度全省对外贸易百强企业推荐名单及海关代码 | |||||
填报单位: 市外经贸局 | 金额单位:亿美元 | ||||
序号 | 企业名单 | 海关代码 | 进出口金额 | ||
备注: | 1、推荐企业限定条件:1-10月份进出口金额超过1亿美元;企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达标、劳动关系正常、安全生产没有重大事故、环境保护达标、无走私记录、无偷漏税行为; | ||||
2、企业如属集团公司要同时列明全部子公司海关代码; | |||||
3、推荐的企业要附经县级以上政府主管部门审核认定后的书面证明材料一式两份: | |||||
4、此表要盖单位公章,并将电子档发送至fayosen@sina.com。 联系人:范永胜 电话:89013612 | |||||
制表: | 联系电话: | ||||
2009年度全省对外贸易百强企业评选港口企业推荐名单 | |||||
填报单位: 市外经贸局 | 金额单位:万元 | ||||
序号 | 港口企业名称 | 1-10月份外贸 货物吞吐量(吨) | 2008年综合 竞争力排名 | 纳税金额 | 就业人数 |
备注: | 推荐的企业要附经县级以上政府主管部门审核认定后的书面证明材料一式两份:企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达标、劳动关系正常、安全生产没有重大事故、环境保护达标、无走私记录、无偷漏税行为。各市上报此表要盖单位公章,并将电子档发送至fayosen@sina.com。 联系人:范永胜 电话:89013612 | ||||
制表: | 联系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