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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水利局办公室关于分解落实《重庆市关于全面推进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实验的意见》水利部分目标任务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9-11-26 生效日期: 1970-01-01
发布部门: 重庆市水利局办公室
发布文号: 渝水办〔2009〕26号
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市水投集团: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实验的意见》(渝委发(2009)30号)精神,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现将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实验的意见》中水利工作相关目标任务分解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涉及水利部分目标任务分解
  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实验的意见》中涉及水利的工作共八项,任务分解情况为:
  (一)探索建立……生态保护等补偿机制,建立特定功能区水环境……等长效保护机制。
  责任领导:杨盛华、吴盛海、邓美荣
  责任处室(单位):水资源处
  配合处室(单位):财务处、水保处、水资源站
  (二)尽快启动……生态效益补偿……等配套金融改革试点。
  责任领导:杨盛华、吴盛海、祝良华
  责任处室(单位):水资源处、水资源站
  配合处室(单位):财务处、政策法规
  (三)以乡镇为基础,着力推进新农村建设。实施整村扶贫工程。加快推进18个贫困区县重点片区开发,力争2012年全面实现2000个贫困村整村脱贫,基本消除绝对贫困现象。
  责任领导:韩正江
  责任处室(单位):农水处
  配合处室(单位):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市水投集团。
  (四)推进镇村安全饮水工程,加快推进黔江、巴南、垫江农村饮水安全示范区县建设,2012年前基本解决全市农村饮水安全问题。
  责任领导:韩正江、祝良华
  责任处室(单位):农水处
  配合处室(单位):基建处、市防办、市水投集团、规计处、财务处
  (五)开展重点用水工程建设,推进“泽渝”水利工程、大型水利设施和农业灌区建设,加快建设玉滩等大型水库。
  责任领导:冀春楼、祝良华
  责任处室(单位):基建处、规计处、农水处、市水投集团
  配合处室(单位):规计处、财务处
  (六)加强移民培训,改善移民生活质量。
  责任领导:杨盛华、陈本利
  责任处室(单位):移民处
  配合处室(单位):财务处
  (七)建设森林重庆。2012年前累计投资500亿元,重点推进实施城市森林、农村森林、通道森林、水系森林、苗木基地五大工程,改善生态环境、人居环境,促进山区农民兴林致富。
  责任领导:邓美荣
  责任处室(单位):水保处
  配合处室(单位):水保站、规计处、财务处
  (八)推进“菜水”、“柑水”、“烟水”等工程,以场镇、学校、集中居住点、工业园区为重点完善配套设施。
  责任领导:韩正江、冀春楼
  责任处室(单位):农水处
  配合处室(单位):基建处、规计处、财务处
  二、工作要求
  (一)请各处室(单位)务必增强紧迫感、责任感,细化目标任务、增添工作措施、明确工作进度,进一步解放思想,勇于创新,大胆开拓,有步骤地推进实施一批水利建设实验重点事项。
  (二)各责任处室、单位在工作推进中遇到困难和问题,要及时报告责任领导,积极协调推进有关工作,确保圆满完成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实验的意见》下达我局的各项目标任务。
  (三)承办各处室、单位要根据工作进展情况,结合各工程特点和各区县实际,按月向局办公室报送工作进度,进一步加大行业宣传力度。
  (四)将以上工作完成情况纳入各处室(单位)年度目标考核,并由局办公室定期或不定期检查、督办和通报。
重庆市水利局办公室
二○○九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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