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在线律师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交通运输部救助打捞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今年首场强冷空气过境期间救助及安全工作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9-11-01 生效日期: 1970-01-01
发布部门: 交通运输部救助打捞局
发布文号:
今年第一场强冷空气于10月30日起自北向南袭击我国沿海,海上多起险情发生。目前正值天文大潮,国家海洋局先后发布风暴潮蓝色警报及海浪灾害橙色警报。渤海湾、莱州湾以及山东半岛一带沿海出现40到120厘米风暴涨水。受冷空气和今年第21号热带风暴“银河”的共同影响台湾海峡、南海北部及北部湾将出现3—4米的大浪到巨浪区。各单位要高度戒备,做好防强风和防大汛准备,确保人员、船舶和设备的安全。   在海上救助过程中,救助局、飞行队和打捞局要严格执行部局的相关规定,相互协调密切配合,发挥救捞系统救助、打捞、飞行“三位一体”的特点,形成合力共同应对。
  在11月1日东海救助局、东海第一救助飞行队成功救助伊朗籍货轮“ZOORIK”37名遇险船员过程中,体现了国家专业救助队伍在关键时刻发挥了关键作用。救助过程中,救助局和飞行队的合力也得到了充分的体现。目前上海打捞局正与船东联系脱浅相关事宜,请东海救助局、东海第一救助飞行队全力支持上海打捞局做好脱浅救助的相关工作。
  请各打捞局一定要做好冷空气过境期间各工地施工人员、船舶和设备的安全工作,确保生产安全。
交通运输部救助打捞局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一日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894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