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沪农委[2009]297号
闵行区、嘉定区、宝山区、浦东新区、金山区、崇明县农委、财政局,市农科院: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加强地方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和利用工作,今年市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对梅山猪、上海白猪、枫泾猪、浦东白猪、沙乌头猪、浦东黄鸡、崇明白山羊和上海湖羊等8个品种实施保护。现就保种费下拨和使用事宜通知如下:
一、2009年度市财政共下达种畜禽保种和利用专项经费119万元,其中闵行区8万元,嘉定区29.2万元,宝山区8万元,浦东新区(原南汇区)26.4万元,金山区14.4万元,崇明县25万元,市农科院8万元。各区县和有关单位保种数量及资金分配情况详见附表。
二、市种畜禽保种和利用专项经费下达后,各区县要在30日内将专项经费下拨至有关种畜禽保种场。各种畜禽保种场要切实加强资金管理,确保资金专款专用,保质保量完成保种任务。
三、各区县农委要加强对本辖区内种畜禽保种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各区县财政局要加强对保种费用使用情况的监管。
四、各区县要将保种工作开展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及时上报市农委和市财政局。市农委和市财政局将组织专家对各区、县保种工作进行检查验收。
特此通知。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
上海市财政局
2009年10月16日
附件:2009年度地方畜禽品种保种数量和专项经费分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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