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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开展工商系统电子政务实施与绩效调查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9-10-09 生效日期: 1970-01-01
发布部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办公厅
发布文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为深入了解工商系统开展电子政务建设、推进管理体制机制转变、提高监管服务效能情况,积极发挥咨询研究机构在决策过程中的作用,总局确定会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电子政务和服务型政府的基础问题研究”课题组,采取问卷调查的方式,对全国工商系统电子政务实施与绩效情况开展一次较为全面的调查和评估。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问卷调查工作。加快工商系统电子政务建设,推进公共服务信息化,努力建设服务型工商,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更新“四种理念”,努力做到“四个统一”、加强“四化建设”、推进“四个转变”、实现“四高目标”的迫切需要。问卷调查工作是切实掌握目前工商系统电子政务建设基本情况的基本途径,是研究完善推进全系统电子政务建设和监管服务机制与方式转变政策措施的重要基础,是全面加强电子政务建设和提高监管服务能力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对于工商行政管理事业的改革和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同时,对深入推进国家电子政务建设和服务型政府的转变也具有重要的实证参考作用。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落实好这项工作。
  二、本次调研选取的单位包括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市、省会城市、自治区首府城市工商局以及辽宁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浙江省、江苏省、福建省、广东省、四川省等9省管辖的地级市工商局(共154个,具体名单见附件1)及其抽取的企业。请各省、自治区工商局及时通知区内有关工商局。
  三、参与调查的各级工商局要做好问卷的组织填写和选取、通知区内企业填写工作。参与调查的工商局需填写3套问卷,其中,问卷1(网上登记卷)、问卷2(网上年检卷)、问卷3(信息部门卷)分别由局内企业登记注册部门、企业监督管理部门和信息管理部门填写。问卷4 为企业卷,由企业登记注册部门选取并通知区内60户企业在10月25日前登录国家工商总局政府网站(//www.saic.gov.cn)公众调查栏目“工商系统电子政务调查问卷”填写。根据课题设计,企业按照成立时间抽取,具体要求是:2007年(含)以后成立的企业抽取30家,2007年以前成立的企业抽取30家。
  四、请接受调查的各地级市工商局在2009年10月20日前,统一将3套问卷汇总到省工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市工商局、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2009年10月25日前统一将问卷寄至国家工商总局企业注册局。
  由于本次调查涉及面宽、时间紧、任务重,各地工商局务必精心组织,认真做好填报工作,确保问卷回收率和企业网上填报率。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企业注册局蒋杰,010-88650420;万家庆, 010-88652336。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办公厅
二〇〇九年十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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