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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紧急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0-03-27 生效日期: 2000-03-27
发布部门: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川办发[2000]23号

  3月25日,华蓥市工商局一辆金杯牌小型客车,搭载本局干部、家属15人(准载12人),从本市双河镇前往溪口溪槽村,行至双溪公路3公里处上坡时,换档熄火,导致空档倒退,坠入101米高的岩下,死亡7人,重伤2人,轻伤6人。 
  事故发生后,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非常重视,明确指示有关部门要采取果断措施,切实做好事故预防工作,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当前正值春耕生产和旅游旺季,各级政府、各主管部门必须警钟长鸣,切实抓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为此,特作如下紧急通知: 
  一、加强春耕期间农业运输车辆管理。目前,春耕生产已全面展开,各地公安及农机管理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结合农时季节,加强对农用运输车辆的管理,坚决纠正无牌无照行驶,严禁酒后驾驶、违章载人、超速行驶等违章行为。农机监理部门要加强对农用机械的安全技术检验,并组织农机监理人员深入到田间、场院和作业现场,开展农机安全检查,及时排除事故隐患,确保农机安全生产。 
  二、加强旅游季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春季旅游现已开始进入旺季,客运车辆、单位旅游车辆和农用车辆上路增多,加强源头管理,强化路检路查刻不容缓。各部门必须加强本单位自备车辆、驾驶人员的行车管理,严禁不具备客车和载入条件的车辆上路行驶。公安部门必须加强警力,积极组织民警上路,强化路面控制。涉及九寨沟、乐山、峨眉山、都江堰等旅游热线的地区和部门要早作准备,制定工作预案,加强监控,确保旅游交通安全。近期由省安委会牵头,组织省公安、交通、旅游等部门专项检查落实旅游热线的安全工作。 
  三、各级政府立即组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检查和整顿。公安部队交通部门和车辆管理单位要认真按照四川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认真开展全省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紧急通知》(川安委[2000]7号)要求,立即在全省开展一次道路交通安全大检查,重点清理报废车、拼装车、农用运输车等不允许载客的车辆非法载客等问题。对无牌、无证、无营运资格的车辆及时清理取缔。严格纠正各种违章行为,坚决杜绝“三违”现象。对机动车驾驶员违反装载、车速规定的违章行为要按照有关规定依法从重处罚。 
  四、加强道路隐患和危险路段的整治。特别要加强对事故多发区等危险路段的整治,及时增设交通警示标志和必要的标志标线、防护栏等安全设施,对旅游热线的危险路段,要坚持“严防死守”、“盯死看牢”,发现问题,立即整治,杜绝事故发生。公安交警部门要以客运安全为重点,集中警力开展重点地段路查、路检。 
  五、加强对机动车驾驶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驾驶员的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是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的重要环节。各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不断加强对驾驶人员遵章守纪、职业道德和驾驶技术的培训教育及检查考核,严把资质审查关。凡驾龄不满3年、安全行驶不满5万公里的驾驶员,一律不准从事客运驾驶。 
 
 
二○○○年三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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