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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08年全省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分解落实工作要点》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8-03-13 生效日期: 2008-03-13
发布部门: 辽宁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辽安监办[2008]31号
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根据2008年全省安全生产工作总体部署和要求,现将《2008年全省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分解落实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工作实际,抓好落实。 二○○八年三月十三日
辽宁省2008年全省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分解落实工作要点
  2008年总体工作思路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强化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建设和日常考核工作为重点,全面推进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落实工作,有效防范重特大事故,确保全省安全生产考核指标得到有效控制。
  突出抓好以下重点工作:
  一、及时分解下达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
  1.科学分解下达事故控制考核指标。省局结合各行业领域特点和各市近三年事故发生情况,将国家下达给我省的事故总量控制考核指标和工矿商贸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火灾事故死亡人数、铁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农用机械事故死亡人数5项绝对控制考核指标以及较大事故起数控制考核指标分解下达给省直有关部门和各市政府。各市要在确保不突破省政府分解下达的控制考核指标基础上,将各项事故控制考核指标分解下达到市直行业管理部门、县(市、区)政府和重点企业,个别指标无法细分的,一定要落实到责任部门。
  2.合理确定下达安全生产工作考核指标。省政府与各市政府签订的《目标管理责任状》包括工作考核指标和事故控制指标两部分。工作考核指标包括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工作、政府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强化两个主体责任工作、行业领域隐患专项整治工作、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管理工作、安全生产市场准入工作、安全生产基础管理工作、培训与宣传教育工作八个方面,24项内容。各市要在省下达工作指标基础上,进一步细化、补充,形成符合本地区实际,有利于推进安全生产工作的考核指标体系,并通过签订《目标管理责任状》将安全生产工作考核指标下达给市直行业管理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和重点企业。省局鼓励各市在工作指标上有所创新突破。
  3.及时分解下达安全生产相对控制考核指标。国家相对考核指标补充下达后,省政府将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和煤矿百万吨死亡率指标分解下达给省直有关部门,将亿元GDP死亡率和工矿商贸就业人员10万人死亡率指标分解下达给各市人民政府。各市要及时将省下达的亿元GDP死亡率、工矿商贸就业人员10万人死亡率两项相对指标分解下达到县(市、区)政府。
  二、推进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全面落实
  1.逐级落实各类事故控制考核指标。2月1日,省政府与各市政府签订《目标管理责任状》,并下达了各类事故控制考核指标(相对指标补充下达)。各市也要层层签订《目标管理责任》,逐级落实事故控制考核指标的总体控制指标、绝对控制指标、较大事故起数和相对控制考核指标四大项指标,将分解下达给市直行业部门、县(市、区)政府的各类事故控制考核指标逐级落实到责任单位和企业,并将道路交通事故控制指标落实到交通运输企业。
  2.按照责任状内容逐条落实工作目标。各市要按照与省政府签订的《目标管理责任状》中各项工作考核指标,逐条对照,认真落实,需要市政府协调解决的工作要及时向政府报告,需要县(市、区)、基层单位落实的工作要在下一级责任状中体现出来,并逐级抓好落实。
  3.通过落实责任推动指标落实工作。落实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已作为省政府确定的重点工作,纳入总体考核指标体系。各市要全面落实'两个主体责任'和'两个负责制',强化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和监督,将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落实工作纳入各地区、各部门、各基层企业总体工作布局,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考核、同步推进。
  4.做好指标落实监督检查工作。省局将定期对各市指标落实工作情况进行抽查,对工作指标落实不到位和事故控制指标突破进度的,及时提出督察意见。各市也要定期对县(市、区)指标落实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对工作不得力、责任不落实的,要督促有关部门、县(市、区)政府采取措施,确保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的全面落实。
  5.研究解决指标落实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省局将适时召开全省各市、省直有关部门指标落实工作会议,共同研究解决控制考核指标落实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各市也要定期召开各县(市、区)、市直有关部门会议,在总结交流经验的同时,及时解决指标落实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对事故上升幅度较大和累计达到或突破控制考核指标进度目标的地区和部门,及时发出预警和警告通知。
  6.相对控制考核指标列入年度统计公报。我省已将相对控制考核指标列入年度统计公报。各市也要在把亿元GDP死亡率、工矿商贸就业人员10万人死亡率两项相对指标纳入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指标体系的同时,将亿元GDP死亡率、工矿商贸就业人员10万人死亡率指标、煤矿百万吨死亡率、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四项相对指标列入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统计公报。
  三、强化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基础制度建设
  1.修订目标管理考核办法。《辽宁省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已列入法规规章立法计划,上半年将完成重新修定工作。各市要结合本地区实际,进一步修改完善市直有关部门、县(市、区)、重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力争有创新、有突破。
  2.制定2008年目标管理考核标准。省局将制定印发《2008年辽宁省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管理考核标准》,各项指标分值按照以下原则确定:安全生产工作考核指标以定量指标为主,定性指标为辅;事故控制考核指标以总量指标和绝对指标为主,较大事故起数指标和相对指标为辅。各市要依据省局重新修定的《目标管理考核标准》,及时调整修定本市《目标管理考核标准》,使2008年目标管理考核工作更具操作性。
  3.健全控制考核指标通报制度。省局每季度要对全省各行业领域及各市控制考核指标完成情况进行通报,每期通报发送至省政府、省直有关部门及各市政府。各市也要建立定期检查通报制度,及时掌握本地区控制考核指标进展情况,每季度通报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重点企业控制考核指标完成情况,并将通报抄报省局。
  4.建立控制考核指标分析制度。省局每季度编发《安全生产简报》,对全省安全生产基本情况、控制考核指标落实情况进行分析,指出存在主要问题,提出下一步安全生产工作建议。各市也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调度统计分析制度,定期分析本地区安全生产情况及指标落实进展情况,认真分析工作中的特点和存在问题,切实采取措施,确保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的完成。
  5.完善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体系。省局在总结近年来目标管理工作的基础上,将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体系,量化工作目标,细化事故指标,做到过程与结果并重。各市也要逐步完善控制考核指标体系,既要符合省里总体要求,又要体现地区特点。
  四、做好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工作
  1.加强目标管理日常考核工作。省局要重点加强目标管理日常考核工作,并将日常考核作为年底考核的重要考核依据之一。各市要配有专人负责日常考核工作,强化控制考核指标完成情况日常调度统计工作,及时掌握各项指标落实进展情况。每月结束后5日内,向省局报送截至月底本地区今年以来生产安全事故绝对控制考核指标控制情况,每季度结束后5日内,报送截至季末本地区今年以来安全生产工作责任目标完成情况。
  2.认真开展年终总结考核工作。省目标考核领导小组将于今年11月印发《2008年度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实施意见》,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管理考核从12月开始至2009年1月初结束。各市要按照《考核实施意见》要求,组织相关部门做好总结自评工作,同时配合省考核组做好现场考核阶段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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