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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第二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名录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8-04-25 生效日期: 2008-04-25
发布部门: 辽宁省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文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中省直各单位:
  市政府批准市文化局提出的第二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共计3项),现予以公布。
  阜新是多民族地区,文化底蕴深厚,拥有丰富多彩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利用好非物质文化遗产,对于继承和发扬民族优秀文化传统、增进民族团结、增强民族自信心和凝聚力、建设和谐阜新都具有重要意义。
  各县区、各部门要按照《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我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通知》(辽政办发〔2005〕54号)精神和要求,认真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切实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工作。 二○○八年四月二十五日
阜新市第二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名录
  序号 项目名称  申报地区或单位
  一、曲艺
  1.蒙古勒津好来宝    阜蒙县
  二、民间美术
  1.彰武民间剪纸     彰武县
  三、民俗
  1.蒙古勒津祭敖包    阜蒙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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