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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交通厅关于开展2008年度全省高速公路管理大检查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8-12-23 生效日期: 2008-12-23
发布部门: 河南省交通厅
发布文号:
各省辖市交通局,厅直有关单位,厅机关各处室,各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单位:
  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提高我省高速公路管理和服务水平,展示我省高速公路良好形象,实现“国内一流”的奋斗目标。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省厅决定开展2008年度全省高速公路管理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
  2008年12月25日至30日
  二、内容及范围
  1.对全省已通车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单位的养护、路政、征收、机电、服务区(含停车区)及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进行全面检查(2008年新通车的路段只进行检查,不再排名);
  2.通行费征收:检查每个单位所辖收费站总数的三分之一;
  3.路政:对每个单位抽查20km的现场(乘车)和1个路政大队;
  4.养护:对每个单位所辖路段的路况情况按每50km抽查一处(徒步检查不少于500米);
  5.对于申报文明示范路的路段结合本次检查一并进行;
  6.对于申报四、五星级服务区的,结合本次检查一并进行,同时,对于申报五星级服务区的,根据本次检查结果,随后由厅组织专家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定。
  三、组织形式
  大检查由省交通厅统一组织,厅高管局负责实施。本次检查分四个大组,每个大组分五个小组,分别是综合组、养护组、路政组、征收和机电工程组、服务区和精神文明建设组。
  四、检查方法
  通过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查看内业资料、现场察看等方式,对照大检查评分细则评分。
  五、检查纪律
  1.检查组和各被检单位要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不搞形式主义,不悬挂欢迎标语,不搞迎来送往,食宿安排从简,坚决杜绝各种不正之风。
  2.检查组要本着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开展工作,不走过场,务求实效。
  3.检查组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受任何礼品、礼金、电话卡等各种有价证券和地方土特产品。
  4.检查组不得参与被检单位安排的一切娱乐活动。
  5.各被检单位要严格工作纪律,对于顶风违纪造成不良影响的被检单位,一经查实,直接取消年度“文明示范路”和“星级服务区”评比资格,并在全省通报批评,性质严重的将按照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六、其它事项
  1.检查路线和顺序由各组自定,时间确定后请提前通知有关被检单位。
  2.各被检单位需安排路政车辆引导检查组通行,并做好安全保障工作。 河南省交通厅
二OO八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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