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在线律师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重点旅游景区厕所建设工作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8-09-17 生效日期: 2008-09-17
发布部门: 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文号: 州政办发[2008]167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有关部门: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副省长刘永富在甘南调研时的讲话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旅游产业发展的会议纪要》及省旅游局《关于2008年甘肃省重点旅游景区旅游厕所的有关建设施事项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完善旅游基础设施,根据目前我州旅游厕所建设的实际,州政府要求各县市在近期内加大工作力度,切实搞好重点旅游景区的厕所建设工作,尤其是把“兰州―甘南―九寨沟”旅游沿线的厕所建设作为重点,要尽快规划、开工和建设。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靠实工作责任
  旅游厕所作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优化旅游环境、提升旅游形象方面具有重要的作用。各县(市)政府要高度重视,把旅游厕所建设作为完善旅游基础设施、提升城市和景区品位的大事来抓,切实做好旅游厕所的规划选址、建设和管理工作,提高我州旅游厕所的建设水平。今年甘、川两省全力打造“兰州―甘南―九寨沟”的绿色平安通道,这将对我州旅游业的发展起到带动作用,甘南作为这条线路的重要节点和枢纽,切实把国道213沿线的厕所建设抓实抓紧。根据厕所建设的需求,今年要完成10座厕所的建设任务,具体为:夏河县3座(拉卜楞寺院、土门关、完尕滩各一座)、合作市三座(当周草原两座、米拉日巴佛阁一座)、碌曲县四座(郎木寺、则岔石林、贡巴、碌曲桥头各一座),这些厕所的建设有利于解决目前“兰州―甘南―九寨沟”绿色旅游通道上存在的厕所数量少、游客如厕难的问题,对提升我州对外形象和旅游品牌,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档次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各县市要作为一把手重要工作来抓,认真抓紧抓实,确保完成厕所建设工作任务。州政府在建设资金方面给各县市每个厕所项目补助10万元,同时将这项工作纳入年底工作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
  二、搞好规划,严格建设标准
  旅游厕所建设水平,在一定程度上反映着景区的建设与管理水平。各县市在建设旅游厕所时,一定要搞好规划设计,保证建设标准,力争做成精品。要本着高起点规划、彰显城市和景区特色、外观设计与景区环境整体规划相协调和便捷、环保的原则,做好规划、设计、选址工作。根据省上的要求,各旅游厕所要按照三星级厕所标准执行并进行规划建设,其建筑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厕位不少于16个。要严格按照国家《旅游厕所质量等级划分与评定》标准和省上的验收要求进行建设,体现标准化和人性化服务,提升建设水平,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三、加快进度,确保按期投入使用
  今年是我州的“旅游项目建设年”,旅游厕所建设项目是全州旅游建设中的一件大事,州政府要求夏河、合作、碌曲等县市的10座旅游厕所建设必须在年底前完工,并按期完成检查和验收。同时,迭部腊子口、卓尼大峪沟、临潭新城等景区的厕所建设也要列入到重要的议事日程,力争今年开工建设,并纳入到省上“以奖代补”厕所建设之列。各县市要立即行动起来,千方百计多方筹措资金,加快组织实施,保证工程质量和标准。
  四、加强督查,促进建设进度
  为了加强对厕所建设的指导和督查,确保旅游厕所建设任务按期保质保量的完成,州政府成立督查组,将对各县市的厕所建设进度进行不定期督查,并及时通报和反馈建设进展情况。 二OO八年九月十七日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112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