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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标准化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制订的《上海市先进制造业标准化行动计划(2008-2010年)》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8-09-24 生效日期: 2008-09-24
发布部门: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沪府办发[2008]42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市标准化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制订的《上海市先进制造业标准化行动计划(2008-2010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八年九月二十四日
上海市先进制造业标准化行动计划(2008-2010年)
  为推进本市先进制造业的标准化工作,根据《上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上海市标准化发展战略纲要》(2007-2020年)和《上海优先发展先进制造业行动方案》,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发展现状
  加快实施技术标准战略是优先发展先进制造业的战略行动之一。经过几十年的努力,本市先进制造业标准化工作取得了长足进步,以国家标准为主体,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为补充的标准体系已经建立。
  截至2006年底,全国275个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和5个直属工作组中,本市承担26个;全国407个分技术委员会中,本市承担46个。这不但为国家标准化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支撑,而且提升了上海在全国标准化工作中的地位,为本市标准化工作搭建了一个很好的平台。
  2002年初到2006年底,本市共参与制订、修订相关国家标准606项,其中主持制订475项,参与制订131项,涉及的领域主要集中于电气、机械、钢铁、信息技术、汽车等上海优势产业。截至2007年底,本市已有累计17000项主要工业产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采标率达到86%。本市的汽车、船舶、钢铁、机电、化工等重点行业的重点产品采标率已达90%。采标工作有力地促进了产品结构优化,也促进了企业参与研制国际标准。
  本市还出台了优先发展先进制造业等一系列文件,给先进制造业标准化工作创造了有利条件,也对本市先进制造业标准化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从本市优先发展先进制造业的形势和需求来看,先进制造业标准化工作任务仍相当艰巨。一是要进一步重视标准的国际化、知识产权化,不断提高标准技术水平;二是要积极研究国际标准发展趋势,建立适合本市先进制造业发展的标准体系;三是要进一步加强标准化组织框架建设;四是要加强国内外标准化活动交流,不断增强全社会重视标准的社会氛围。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落实《上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上海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的《标准化“十一五”发展规划》,充分发挥企业的标准化主体作用,加强科技创新成果与标准的紧密结合,实现优势领域标准化工作的突破,不断提高标准水平及标准的市场适应性,努力增强全社会的标准化意识,积极营造有利于标准化发展的环境,着力提升上海在国家、国际标准化活动中的地位;提高以自主知识产权技术为核心的标准竞争能力,充分发挥标准在技术创新、产业发展、社会管理、公共服务和国际贸易中的重要作用,为提高上海城市国际竞争力、促进上海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技术支撑。
  (二)基本原则
  1.政府引导,市场主导。标准化工作要在市场主导下,由企业、行业协会和社会中介组织共同参与。政府逐步由主导者变为引导者,通过提供政策支持和设立相应的扶持资金来营造有利于标准化工作开展的环境。
  2.企业为主,点面结合。企业是标准化工作的主体,通过培育重点企业作为示范,带动广大企业重视和关注标准化工作,建立健全企业的标准化工作体系。
  3.鼓励创新,推动发展。将标准化工作作为引导企业应用与参与制订、修订先进标准和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的重要手段之一。
  4.突出重点,提高水平。正确处理重点突破与全面推进的关系,着力推进对上海先进制造业发展有重大影响、具有比较优势的重点领域的标准化工作,提高各行业、领域的标准化水平,促进上海先进制造业的发展。
  (三)总体目标
  根据《上海市标准化发展战略纲要(2007-2020年)》的总体规划以及上海市先进制造业发展的趋势,通过行动计划的实施,逐步形成“政府有效引导、行业紧密协调、企业积极运作”的先进制造业标准化工作机制;依托本市国民经济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综合优势,不断提高先进制造业标准的制订、修订效率,提升先进制造业标准化水平,推动先进制造业标准化加快发展,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提高上海城市国际竞争力,并为全国先进制造业标准化工作作出积极贡献。
  三、主要任务
  (一)结合上海产业发展实际,组织标准化工作基础好、有行业优势的机电、汽车、船舶、钢铁、石化、信息等行业的重点企业或科研院所,积极主动参与国家、国际标准的制订、修订活动,力争更多单位实质性地参与国家、国际标准的起草和制订工作并争取标准制订、修订的主导权,力争在标准的前瞻性、创新性、国际化和专利化等方面有所突破。
  (二)以不断提升本市的标准化整体水平为方向,大力支持具有产业发展优势行业的龙头企业和单位争取国际标准化组织标委会、全国标委会、分标委会或工作组秘书处落户上海
  (三)根据市政府优先发展先进制造业的要求,积极发挥技术标准的引领作用,加大采标工作的力度。组织行业协会、企业和技术机构,从产业实际出发,加快对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研究的步伐,分析国际标准的发展方向,熟悉国外市场准入的条件和程序,引导企业采用国际标准,缩小与世界先进水平的差距。以国家标准委确定的年度重点采标产品目录为基础,强化对采标标准的宣传、贯彻和实施,加大对采标产品特别是获得采标标志产品的标准实施情况的跟踪力度,不断提高本市采标产品的质量。
  (四)开展标准化良好企业示范试点。充分依托先进制造业的产业集聚区和高新技术园区,以行业为基础,抓好科技含量较高、出口量较大的制造业标准化示范工作,发挥技术标准在推进科技成果产业化方面的重要作用,努力培育一批在国内领先、与国际同步的标准化成果,不断缩小上海先进制造业标准化水平与国际先进水平的差距。
  四、重点领域的主要任务、重点项目与责任单位
  (一)电气制造业
  主要任务:
  1.加强电站、输配电、轨道交通、高性能机床、自动化仪表、电梯、工业锅炉、重型装备、印刷包装机械等重点领域的产品、安全、节能、环保等方面标准的研究和制订。重点开展电站系统(核电)、工业锅炉、轨道交通、自动化仪表等领域重点产业的相关标准的制订、修订。
  2.加大相关标准宣传、贯彻、实施和监督检查的力度。根据装备制造业各个不同行业,重点开展涉及各行业生产安全、节能环保的标准的宣传和贯彻。加强《机械安全-机械电气设备第1部分:通用技术条件》、《工业企业能源管理导则》、《评价企业合理用电导则》等标准的宣传、贯彻和实施。在电气制造业内积极推行标准化良好示范企业工作。
  重点项目:
  1.核电设备制造技术标准
  2.高效火电设备制造技术标准
  3.清洁能源(风电、生物质能、太阳能)设备制造技术标准
  4.轨道交通设备制造技术标准
  5.输配电设备制造技术标准
  6.节能环保设备制造技术标准
  7.石油化工设备制造技术标准
  8.自动化控制和仪表制造技术标准
  9.高性能机床设备制造技术标准
  10.煤矿机械设备制造技术标准
  11.印刷包装机械设备制造技术标准
  12.电梯设备制造技术标准
  13.重型装备机械制造技术标准
  14.工程机械设备制造技术标准
  15.通用机械(水泵、真空泵、压缩机、风机、阀)设备制造技术标准
  责任单位:市经委牵头,市质量技监局、上海电气集团、上海发电设备成套设计研究院、国家磁悬浮交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上海市机电科技情报研究所等相关企事业单位及相关协会共同推进。
  (二)汽车制造业
  主要任务:
  1.重点开展新能源汽车标准的研究和制订,逐步建立新能源标准体系。
  2.重点开展机动车回收利用标准的研究和制订。
  3.重点开展机动车安全、环保、节能等标准的制订、宣传、贯彻和培训,加大标准执行力度。
  重点项目:
  1.新能源汽车、安全环保标准制订
  (1)燃料电池、超级电容汽车安全及性能标准
  (2)新能源汽车整车及关键零部件相关技术标准
  (3)新能源汽车整车及关键零部件电磁兼容系列标准
  (4)汽车产品重金属禁用标准
  2.机动车部分零部件回收利用标准制订
  (1)发动机整机及关键零部件可回收利用标准
  (2)变速器总成及关键零部件可回收利用标准
  (3)发电机、起动机、转向器可回收利用标准
  (4)其它行使系、传动系、部分橡胶件、电器、钣金件等零部件可回收利用标准
  责任单位:市经委牵头,市质量技监局、上汽集团、上汽股份、上海机动车检测中心等相关企事业单位及相关协会共同推进。
  (三)钢铁制造业
  主要任务:
  1.跟踪新一代汽车用钢的发展趋势,研究相关国家标准的内容框架。
  2.完成高等级汽车用钢系列国家标准的制订、修订。
  3.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推进环境友好型钢铁产品标准的制订、修订。
  4.关注标准的市场相关性,推进标准与技术创新体系的紧密结合。
  5.关注标准与知识产权战略(专利、商标、著作权)的结合,尤其是专利、产品商标与技术标准的紧密结合。
  重点项目:
  1.汽车用冲压用钢、汽车用高强度钢和超高强度钢等系列国家标准
  2.涂镀类钢铁产品国家标准
  3.能源用钢国家标准
  4.常规化学和物理检验检测方法国家标准和磁性材料测试方法国家标准
  5.大宗原料的测试方法国家标准
  6.参与制订国际标准
  责任单位:市经委牵头,市质量技监局、宝钢集团、宝钢股份等相关企事业单位及相关协会共同推进。
  (四)船舶制造业
  主要任务:
  1.树立标准化管理的理念,提高企业标准化管理水平,加大相关标准宣传、贯彻、实施和监督检查的力度。以标准化工作促进企业管理,降低生产成本,提高企业效益。
  2.及时了解国内外标准化最新信息,积极参加国家有关部门、上海市和中船集团公司系统各类标准化活动,努力承担标准化项目的编制和修改。
  3.在企业标准化活动中积极采用国内外先进标准,吸收先进技术和工艺。并把企业中成熟的、技术性能优秀的标准向上级主管部门推荐,力争上升为行业标准和国家标准,为船舶工业发展做出贡献。
  4.在中船集团公司企业标准体系的框架下,各企业技术中心牵头有计划的充实完善企业、行业和国家技术标准体系,争取率先按标准化原理操作,逐步建立管理标准体系和作业标准体系。并向公司系统各单位推广,最终完成相关的行业标准体系。为科研、设计、工艺、生产检测等统一标准和方法,确保船舶标准内容和技术要求先进合理,填补国内空白并处于国际先进水平。
  重点项目:
  1.船舶标准体系研究
  散货船标准体系研究
  2.船用柴油机相关标准
  (1)大功率船用柴油机引进技术标准研究与分析
  (2)船用低速柴油机排放试验与测试技术
  (3)船用低速柴油机安装条件
  (4)船用柴油机凸轮及凸轮轴技术条件
  3.造船设计、生产、工艺及相关检测标准研究
  (1)造船设计、生产、管理一体化编码标准预先研究
  (2)舰船长效防腐涂层标准预先研究
  (3)船用奥氏体不锈钢焊缝超声波检测标准研究
  (4)ISA95标准及其在船舶工业应用研究
  4.船舶部件结构设计标准
  (1)自卸船斜提升通道结构设计计算方法
  (2)自卸船A型架基座结构设计方法
  (3)滚装船车辆甲板结构设计要求
  (4)滚装船升降甲板结构设计要求
  5.船厂设计相关标准
  (1)干船坞设计规范
  (2)舾装码头设计规范
  (3)船厂门座起重机技术规定
  (4)机械化滑道设计规范
  责任单位:市经委牵头,市质量技监局、上海船舶工业公司等相关企事业单位以及行业协会共同推进。
  (五)电子信息制造业
  主要任务:
  1.开展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的试点,推进企业标准化工作体系建设,增强企业的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能力,进一步推动企业标准体系的持续改进与不断完善,为企业标准化工作纳入良性循环创造条件。
  2.支持应用电子信息技术推进传统制造业的技术改造,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引导产业升级换代。加强具有前沿研究和自主创新特征的电子信息标准研制,从战略层面提高产业整体标准化能力。
  3.促进信息技术在节能减排应用方面的标准研制;着重支持利用信息技术降低能耗和污染排放水平的有关标准。
  重点项目:
  1.新型集成电路、显示器件、发光器件、高频声表面波器件、高性能电池、新型传感器等新型元器件标准
  2.交互型数字电视、高清电视、平板显示器等新型信息家电标准
  3.车载信息系统、车载网络控制系统、车载多媒体系统等汽车电子配套标准
  4.与特种光电子材料、光纤传感器、光存储产品相关的光电子标准
  5.无线移动通信领域的网络信息交换、设备协同服务等基础性标准,以及智能定位、身份鉴别设备等新一代通信基础标准
  责任单位:市信息委牵头,市质量技监局、相关企事业单位以及行业协会共同推进。
  (六)石油化工制造业
  主要任务:
  1.加强石化工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染排放等环境保护相关标准的研究制订。加强合成树脂、合成橡胶、合成纤维、涂料和染料、食品和饲料添加剂等产品对人体健康影响的相关标准的研究与制订。加强特种新材料、工程塑料合金、功能材料等新材料的研发及标准的制订,填补国内空白和替代国外进口。加强汽车工业发展相配套的轮胎及其橡胶制品标准研究与制订。
  2.加强危险化学品强制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宣传、贯彻、实施和监督检查工作。积极推进标准化良好企业示范试点。
  重点项目:
  1.《轮胎惯性滑行通过噪声测试方法》、《载重汽车轮胎室内性能试验方法》、《载重汽车轮胎系列》等国家标准
  2.巨型子午线工程轮胎、高性能轿车子午线轮胎、绿色环保轮胎、新型橡胶原材料等前沿领域的标准积极采用国际标准
  3.环保型涂料标准
  4.高档专用合成树脂标准
  5.工业用乙酸乙烯酯标准
  6.工业用乙腈标准
  7.纤维级聚乙烯醇树脂标准
  8.纤维级聚酯切片标准
  9.大口径给水管道系统用聚乙烯专用料标准
  10.石油产品硫含量测定法(X射线光谱法)
  责任单位:市经委牵头,市质量技监局、上海华谊集团公司、中石化上海高桥分公司、中石化上海石化股份公司等相关企事业单位及相关行业协会共同推进。
  五、具体措施
  (一)建立共同推进机制,充分发挥各方优势。各级政府部门、各行业、各相关行业协会和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要相互支持、密切合作,充分利用并整合现有资源,逐步形成“政府有效引导、行业紧密协调、企业主动运作”的标准化工作机制,共同推进本计划的实施和有关措施的落实。
  (二)建立健全标准化工作体系。在企业、社会中介和行业协会、政府职能部门三个层面,都有专人(部门)负责、有相关制度和资金作保障,确保各层面标准化管理的完整性;形成标准和科研,标准与知识产权联合推进的机制。
  (三)加强宣传培训,提高标准化意识。针对制造业的特点,通过宣传、普及、教育和培训,在各层面人员特别是企业高级管理人员中树立正确的标准化工作理念,进一步提高对标准化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不断强化实施标准的自觉性。
  (四)打造一支标准专业化人才队伍。整合现有的标准化管理、标准研究和制订、修订的工作力量。建立制造业企业标准化培训工作机制,落实具体责任机构,每年策划和组织不同层面的企业标准化工作轮训、讲座、研讨等活动。每年培养一批标准化工程师。发现和培养一批精通外语、熟悉技术、了解产业发展状况、熟悉国内外标准化工作程序的技术骨干和专家队伍。
  (五)加强标准化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建设。提高共享平台的针对性和时效性,充分实现信息价值。开展以自主创新为主的多种信息深层次科技加工与处理,确保标准化信息的滚动更新和快速应用。标准化信息资源共享平台既要提高自身开发、建设、使用和维护水平,又要与相关的资源平台互联互通,实现标准、检测、许可、监管信息互联互通,国内、国外信息互联互通,标准、技术、专利、成果信息互联互通。
  (六)完善经费保障措施,探索多元化经费保障机制。积极用好市标准化推进专项资金,加大对技术标准研究、标准制修订项目、承担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项目、标准化示范试点项目、采用国际标准项目的投入力度,形成稳定的政府资金投入渠道。在这基础上,各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行业协会、科技园区、企事业单位等要积极探索形成多元化经费投入机制,建立标准化资金保障系统。
上海市标准化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二○○八年八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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