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浙安监管危化函[2008]156号
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为贯彻落实国家安监总局、公安部、商务部《关于开展醋酸酐专项检查行动的通知》(安监总危化〔2008〕124号)文件精神,根据相关时间安排,定于10月13日下午3时,在省局8楼824会议室召开醋酸酐专项检查行动会议。
一、会议内容
(一)参加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醋酸酐专项检查行动视频会议;
(二)部署我省醋酸酐专项检查行动,明确工作任务和要求。
二、参加人员
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醋酸酐分管处室相关人员1名。 二〇〇八年十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