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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建设厅关于印发《2008年度全省建设系统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8-10-20 生效日期: 2008-10-20
发布部门: 黑龙江省建设厅
发布文号: 黑建法[2008]17号
各市(地)建设系统各主管局:
  为落实全省建设系统行政执法责任制目标,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将组织对全省建设系统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考核检查,现将《2008年度全省建设系统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检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望各单位按要求做好迎检工作。 特此通知。
二OO八年十月二十日
2008年度全省建设系统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检查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增强服务意识,强化行政责任,以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为依据,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大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力度,促进各级行政执法责任制目标的落实。
  二、考核检查时间
  各单位于11月初至11月中下旬前自行组织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情况的自检自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拟定于11月下旬开始对各市(地)进行考核检查。具体考核时间由检查组提前3天通知到各单位。
  三、考核检查单位的范围
  第一组
  哈尔滨市、佳木斯市、大兴安岭地区、黑河市、鹤岗市
  第二组
  牡丹江市、鸡西市、七台河市、双鸭山市
  第三组
  齐齐哈尔市、大庆市、绥化市、伊春市
  四、考核检查的主要内容
  (一)行政执法责任制目标落实情况;
  (二)行政执法和行政许可制度建立情况;
  (三)行政处罚实体和程序是否合法;
  (四)行政许可项目、审批程序和收费是否合法;
  (五)行政执法人员对应知应会法律法规内容的掌握情况;
  (六)政务公开开展情况;
  (七)行政执法责任制示范文本建立情况;
  (八)全省统一行政执法文书使用情况。
  五、考核检查方式
  采取听取汇报、随机抽检、法律法规知识测试相结合的方式。
  (一)汇报内容
  1.本单位行政执法责任制目标建立和实施情况;
  2.行政执法队伍的基本情况;
  3.本单位行政执法层级监督运作机制建立情况;
  4.本单位依法行政和政务公开制度建设情况;
  5.本单位自检自查情况。
  (二)抽检项目
  1.重大行政处罚的听证与备案;
  2.行政处罚案卷、行政许可案卷及行政复议案卷;
  3.行政执法责任制、政务公开以及各项制度建设情况。
  (三)法律法规知识测试
  考场由各市(地)建设局统一设置,每个单位随机抽测10名行政执法人员,测试内容为建设系统有关法律法规、《行政处罚法》和《行政许可法》的有关内容。
  六、几点要求
  (一)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认真组织自检自查。要结合年度执法责任制的考核内容,本着实事求是,有错必纠的态度,精心组织,认真准备,做好迎检的各项准备工作。
  (二)此次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检查是对全省建设系统各单位法制工作的考核验收,原则上考核后不反馈意见,由省厅对考核情况在全省进行通报,并将考核档次反馈到各市(地)政府法制办。
  (三)法律法规知识测试是对行政执法人员具备基本执法条件的检查,是反映一个执法单位基本素质的考核。为达到真实、公正的测试目的,本次采取闭卷形式,望各单位严格要求,正确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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