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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关于同意新加坡籍小提琴演奏家金力到辽宁演出的批复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8-11-04 生效日期: 2008-11-04
发布部门: 文化部
发布文号: 文市函[2008]2003号
辽宁省文化厅:
  你厅辽文外发[2008]142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辽宁省沈阳市演出公司邀请新加坡籍小提琴演奏家金力,于2008年12月15日至2009年1月15日到辽宁演出。
  请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
  请你厅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此复。
二○○八年十一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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