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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5月12日,四川汶川县境内发生8.0级特大地震,给当地人民生命财产造成极大损失。云南地处印度洋板块与欧亚板块碰撞带东侧,部分县(市、区)处在地震断裂带上,地震活动较为频繁,防震减灾和抗震救灾的任务十分艰巨。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防震减灾工作,汶川大地震发生后,省委召开常委会,对加强防震减灾和抗震救灾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省政府在5月13日召开专题会议,分析研判地震形势、部署我省抗震救灾和支援四川地震灾区有关工作的基础上,5月23日又召开常务会议,重点研究了加强云南防震减灾能力建设有关问题,决定采取十项重大措施,全面增强云南预防和处置地震灾害能力。
增强云南预防和处置地震灾害能力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和一切为了人民的执政理念,坚持“预防为主、减少危害、保障民生”的原则,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调、军地结合、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完善分类管理、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体系,提升地震灾害预警预报水平,强化应急管理机构和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增强广大人民群众安全意识,尽最大努力减少地震灾害造成的损失,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一、进一步提高地震监测预报能力和水平
强化地震理论研究。支持地震部门加大对云南主要地震构造、强震预测预报指标体系、震后趋势判断及强余震预测、地震前兆机理与短期预测、地震数据与信息服务等地震预测预警技术基础理论和关键技术研究,为震情跟踪、地震短临预测和预警提供科技支撑,提高强震预测预报科技水平。
进一步加强地震预测预报设施和能力建设。加强维护和管理,确保已建成的数字化测震台网、地震前兆监测台网、强震监测台网、流动监测系统和应急指挥技术系统等地震观测项目正常运转,充分发挥其作用。不断增加投入,积极推广使用地震科学研究的新技术、新成果、新设备,同时加强国际国内技术交流与合作,充分借鉴有益经验,提高监测预报的整体水平。
加强会商和区域联防。对每一个时期出现突出的地震活动或重大异常现象,及时组织会商,研究震情趋势,提出震情分析研判意见。进一步加强滇东、滇西、滇西南3个地震预报协作区的工作,充分发挥其在震情跟踪、短临预报中的作用。
搞好群测群防工作。在建立健全各州市县“防震减灾宣传网、地震测报网和地震灾情速报网”三网合一模式的基础上,充分发挥乡镇建立的1500名地震工作兼职人员的重要作用,指导和支持地震工作兼职人员全面履行做好防震减灾科普知识宣传普及、收集上报异常现象、协助乡镇政府收集上报地震灾情等职责,切实提高群测群防的整体水平。
二、全面提高公共建筑物的抗震设防能力
严格执行抗震设计规范。根据我省地质结构和地震活动情况,分不同地域实施6-8级地震抗震设防工程建设。对各类新建工程项目,坚持严格按照抗震设防标准进行选址、规划、设计、施工和验收;对新建的学校、医院、居民住宅等人员密集场所和重要工程、生命线工程、可能产生严重次生灾害工程以及处于地震带上的新建工程,必须按规定开展地震安全性评价,严格抗震设防,采取特殊措施,确保做到大震不倒塌、中震可修复、小震无损坏。
全面开展对现有各类建筑的抗震设防能力普查。今年内,在全省范围内全面开展一次抗震设防能力大检查。重点检查公共建筑物特别是学校和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重要工程、生命线工程、可能产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工程,根据检查结果,有针对性地进行抗震加固。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建筑物责令尽快搬迁或重建,对危险建筑物和不防震的大板房必须限期拆除,对抗震设防存在明显隐患的要限期进行加固。其中,对各级各类学校的检查由全省集中统一组织,进行专项检查。专项检查工作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由16个州市人民政府牵头成立检查组,按照检查的内容和要求在今年6至8月组织开展自查;第二阶段,由省政府组织省级有关部门组成检查组于今年9至10月进行实地抽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限期整改。
积极推进城乡结合部、城中村等薄弱环节的抗震设防工作。加强对此类建筑工程质量和设防标准的监督管理。有条件拆除重建的地方,要严格按照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加快拆除重建的步伐;一时难以拆除的,要全面开展抗震设防加固工作。各级政府对此项工作要有具体完善的部署和安排并认真组织实施。
开展减隔震关键技术研发及推广运用。从今年开始,启动云南减隔震技术研发和生产基地建设,在地震重点危险区和重点监视防御区的县级以上医院、学校、幼儿园等人员密集场所,救灾物资储备库、博物馆、机场、桥梁等重要工程建筑物,党政机关等重要目标单位,重大通信和电力设施等,强制推行隔震垫减隔震技术,并推广使用轻型建筑材料。
三、全面推进农村地震民居安全工程建设
确保全面完成省政府确定的农村地震民居安全工程建设任务。为提高农村民居抗震能力,省政府决定从2007年起用5年时间,每年投资5亿元,推动完成100万户农村地震民居安全工程建设任务。2007年,全省完成了21万户民居的加固改造和拆除重建任务,今年再完成20万户的任务。各级政府要按照省政府的部署安排,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整合各方资源,全面推进农村地震民居安全工程建设。特别要把处在地震断裂带地震高发区作为实施的重点范围,把经济条件和住宅条件差、抗震设防问题较为突出的边境县作为实施的重点区域,把特别贫困、特别简陋、特别危险的农村民居作为实施的重点对象,集中力量,整体推进,确保新建和加固改造的农村民居基本具备抗御不低于6级地震的能力,对重点地区还应提高抗震设防的标准。
确保地震民居安全工程建设质量。在工程建设中,必须坚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建立严格的工程质量管理机制和制度,严肃工程质量责任追究制,对工程建设全过程实施有效监督,确保质量达标、群众满意。工程建设实行统一设计、统一图纸、统一技术标准,实行组织领导把关、材料质量把关、施工质量把关、验收入住把关,对不符合抗震要求的设计不准实施,对不符合抗震要求的建设项目不准审批,对不符合抗震标准的建材不准进入工地,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工程不准验收。
加强对乡镇民房建设的规划管理。在积极推进农村民房抗震安全建设的同时,抓紧编制完成全省中心村、重点基层村的建设与整治规划和县域村镇体系规划。同时,抓紧研究编制全省农村住房建设规划。在新的农村民居建设中,要坚持符合村镇建设规划、体现民族民居特色,确保达到抗震设防要求。
四、全面加强通信和电力设施保障能力建设
加强通信保障能力建设。逐步建立健全紧急情况下,确保通信联络畅通的保障系统。首先,在重点抗震设防区的州(市)、县(市、区)建立450兆集群电话系统和卫星通信两套应急通信保障系统,确保在发生严重地震灾害时通信畅通、指挥到位。各级电信主管部门和各电信运营商要进一步完善应对自然灾害的通信保障应急预案,建立在重大地震灾害条件下迅速恢复通信的保障机制和物资储备制度。
加强电力保障能力建设。着力做好电力救援物资、抢修物资的补充和储备,依据地震断裂带和地质灾害分布,分片区配置应急电力物资、发电车和抢修塔。加强地震灾害电力应急救援队伍的建设,按电网规模组建相应数量的应急救援队伍,送变电工程公司、火电公司和相关州市供电局应组建不低于100人的抢修队。各地的电力应急抢险队每年集中训练不少于一次,不断提高应急抢险能力。同时,在电力系统的调度大楼、集控站、变电站主控楼等重要场所,配备必需的避难救生设施,保证应急需要。
五、进一步提升交通基础设施抵御地震灾害和抢通保通能力
全面提升交通基础设施抵御地震灾害的能力。继续加快高速公路和高等级公路建设,积极推进通达、通畅工程实施,尽快实现村村通公路,不断提高农村公路路面硬化率。坚持公路建设抗震设防标准,保证新建公路的抗震能力。切实加强对现有公路的维护和管理,加快危桥改造步伐,加大治超力度,减少超重车辆对道路、桥梁的潜在危害,进一步加强公路安全隐患路段的排查和整治,努力保持并不断提高现有公路的抗震设防能力。
加强应急运输体系建设。建立健全紧急情况下运力征集、调用机制,形成应急保障网络体系,迅速投入抢险救灾,确保应急救灾物资、人员等第一时间运抵灾区。
全面加强公路抢修保通的应急能力建设。加强地理信息资料收集、遥感技术开发应用等基础工作,一旦公路遭到地震破坏,能够及时准确地对公路受损情况做出检测和评价,为抢修保通提供准确依据。建立迅速恢复公路运输的保障体系,全面核查和准确掌握我省现有大型推挖装卸机械的数量和状况,分区域确定并落实承担应急抢险保通的施工单位,督促保通单位全面做好应急保通设施的维护管理,组织保通单位经常开展保通演练,提高公路保通的快速反应和应急救援能力。
六、全面加强水利设施应急抢险工作
进一步加强病险水库和重点江河堤防险工险段的除险加固。对已经安排的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要积极筹措资金,加快工程进度,确保按计划和规定时限完成工程任务。遵循预防为主、防抗结合、常备不懈、减少危害的原则,对重点江河堤防险工险段及其它易出现险情的水利设施,加强日常管理和维护,加大巡逻密度,全面做好隐患排查工作,落实除险加固的各项措施。根据云南地形地貌,针对地震可能出现堰塞湖的情况,抓紧研究制定应对和治理措施。
建立水利设施抗震抢险和应急修复工作协调机制。建立相应机构,定期分析水利设施的抗震抢险形势,做好基础工作,一旦发生地震灾害,能迅速研究部署震损水库、堤防等水利设施的抢险和应急修复工作,并制定落实灾区生活、生产应急用水的具体方案。
全面落实水利设施应急抢险措施。完善水利设施抗震应急预案,地震灾害发生后,确保立即组织开展对重点河流、重要河段、水库、水电站、堤坝等水利设施受损情况的检查核实,迅速展开除险加固工作;对受灾后存在重大风险、一时难以排除险情的,实行24小时值班看守,加强巡查和预警,及时报告相关情况,提出应急避险方案,做好受危及群众的撤离安置工作。
七、全面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进一步组织开展县域地质灾害普查和详查。按照国土资源部的统一部署,在已完成95个重点县地质灾害普查工作的基础上,加快工作进度,确保明年之内再完成11个重点县的地质灾害普查工作。通过地质灾害普查,进一步加强对我省地震带分布区的地质灾害形成及发展趋势研究,为有效防治地质灾害发生提供详实数据。
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应急处置。抽调专门人员,组建地质灾害防治应急专家组,根据地质灾害普查情况,重点组织开展易发生地震次生地质灾害的排查、危险性评估和应急地下水源地的勘查评价等工作,做好次生地质灾害监测预警、排险避险、临时安置点选址等应急处置工作。同时,积极开展灾后恢复重建选址和后期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勘查、设计、施工等工作。
八、全面加强应急救援物资和医疗救援保障能力建设
加强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省政府决定,从2007年起用5年时间完成救灾物资储备库新建和改扩建任务。根据不同区域的抗震救灾任务及其它自然灾害的救灾需求,在继续加大力度、完成既定新建和改(扩)建任务的同时,再规划新建一批救灾物资储备库,切实提高全省防灾抗灾的物资储备能力。
加强救灾物资的储备和供应。根据抗震救灾的要求,增加救灾物资的储备种类和数量,充实省级救灾物资储备,尤其是要保障活动板房、救灾帐篷、棉被、衣裤和应急发电机、彩条布、照明设备等物资的储备。加大粮食、食用油、饮用水、药品、燃油等救灾物资日常储备,建立基本生活用品的紧急采购机制,确保抗震救灾应急基本生活用品需要。
加强应急医疗救援的队伍和能力建设。配齐配全急救设施设备、检测仪器和常用药品,加强卫生应急医疗队伍建设和医疗救助人员的培训工作,确保在地震发生后迅即组织医疗队伍进入灾区,开展及时有效的医疗救助,抢救、转运和医治伤病员。
完善卫生免疫应急响应机制。地震发生后迅速组织防疫队伍开展灾区饮用水、食品和环境卫生的监测、消毒工作,采取措施控制传染病疫情,及时进行健康教育,展开灾区食品和饮用水卫生监督工作,确保灾民饮食、饮水安全。
九、全面开展防震减灾知识宣传教育
加强地震知识和自救能力教育。组织相关部门编写《云南防震应急自救互救手册》,并发放到每一户家庭。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设立专栏,加强地震科普知识宣传普及的力度、广度和深度,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各级党校要开设地震灾害应急处置讲座,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危机管理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各级各类学校要普遍开设地震知识课程,加强在校学生的培训教育,增强广大学生防震安全意识和自救能力。
加强防震避震应急演练。由各级地震部门制定防震避震应急演练方案,组织辖区内的机关、大型企业和中小学校定期开展防震避震应急演练,尤其是要强化在校学生防震避震应急演练。各州市县要确定一批地震应急避灾示范学校和示范单位,以点带面,整体提高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急避灾能力。
建立完善抗震救灾舆论宣传机制。健全完善各级政府应对重大地震灾害的新闻发布制度,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及时将信息通过正常渠道向社会公开发布,确保人心安定和社会稳定。各级新闻机构要加强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好抗震救灾的宣传报道。
十、全面提高抗震救灾组织指挥和应急救援能力
建立健全高效的地震应急抢险指挥系统和信息沟通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省和省以下各级抗震救灾组织指挥机制,构建上下贯通、左右协调、前后衔接、协调顺畅、保障有力的组织指挥体系。强化指挥手段,建设“云南省地震应急指挥中心”视频信息系统,始终保持信息通畅,为省委、省政府实施指挥提供可靠的技术支撑和保障,确保高效有序组织指挥抗震救灾。
进一步完善军地救灾联络机制。建立军地一体化的指挥协调机制,实现军地灾情信息共享,统一协调驻滇解放军、武警部队、公安消防部队参与救灾事宜。
扩建省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省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由军地有关部门联合组成,人员规模达到1000人以上。配齐配全救援装备,加强日常演练,尽快掌握地震灾害救助技术、装备的使用方法以及现场急救护理的基本技能。一旦发生地震,能迅速按照应急预案的要求启动,赶赴灾区开展救援工作。
统筹现有救灾救援力量。在加强对地震灾害紧急救灾专业队伍建设的同时,对现有的各行业、各部门救灾救援力量进行调查摸底,全面掌握救灾救援力量的基本情况,建立和完善统一指挥、统筹调度的工作机制,并加强对救灾救援知识的培训和应急演练,确保一旦发生紧急情况,能够集中统一组织开展救灾救援工作。
不断完善重大地震灾害的应急预案。各级政府要认真总结汶川特大地震应急抢险的经验,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完善现有的地震灾害应急预案,使之更加科学合理有效。要加强对启动预案的演练,使政府各部门熟悉掌握启动预案的步骤、方法,加强协调配合,确保预案启动及时、运转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