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人民政府,市各相关部门,无锡供电公司: 为进一步提高居民生活质量,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将老新村电力设施改造列入为民办实事项目,计划用三年时间完成改造,并明确由市老新村整治办公室牵头,无锡供电公司负责具体实施。工程改造费用按照市、区两级政府(包括业主筹集)和无锡供电公司各承担1/3的原则筹集,设置资金专户,专款专用。为加快工程推进,各区政府、各相关部门以及无锡供电公司要加快资金筹措,尽快将应承担的改造经费拨付至资金专户。
二○○八年七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