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渝府[2001]294号
市交委:
你委报送的《关于国道212线重庆至合川高速公路建成后收取车辆通行费的请示》(渝交委文〔2001〕463号)收悉。
市政府转请有关部门审查后认为:在建的重庆至合川高速公路全长57公里,总投资初设批复31.11亿元(其中银行贷款23.15亿元)。该段路是我市干线公路网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贯彻西部大开发战略部署,连接市内相关区县的快速通道,对促进我市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和国家关于公路收费的有关政策规定,重庆至合川高速公路符合国家贷款修路、收费还贷的条件,同意其建成后收取车辆通行费。
二、关于收费站点设置、收费标准、收费年限等事项,待该路建成验收合格后,按程序报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审查确定。
二○○一年十一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