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嘉政发[2007]36号
为加快我市卫生改革与发展的步伐,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卫生工作会议精神,建立适应新形势要求的卫生服务体系,不断提高全市人民群众的健康水平,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决定》,结合我市实际,作如下决定。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十六届五、六中全会精神和市委《关于提前十年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决定》,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卫生事业发展全局,坚持新时期卫生工作方针,立足我市实际,继续深化卫生体制改革,统筹兼顾,突出公共卫生和农村卫生,促进城乡之间协调发展,满足人民群众的基本健康需求和不同层次的卫生保健需求,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真抓实干,努力开创卫生工作新局面。
发展目标:到2010年,全市基本建立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健康需求的包括医疗服务、疾病控制、妇幼保健、院前急救、采供血、社区卫生服务、医学教育培训、卫生执法监督、健康教育咨询在内的新型城乡卫生体制,使群众享有同小康生活水平相适应、质量比较优良、费用比较低廉的基本医疗服务,并不断满足社会多层次、多样化卫生服务需求,进一步提高人民健康水平,居民健康主要指标达到全国先进水平,增强卫生事业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保障作用。
二、加强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提高农村卫生服务能力
到2010年,基本建立起符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农民健康需求的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和医疗保障体系,完善市、镇、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形成新型高效的农村卫生管理体制,全面推行以大病统筹为主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医疗救助制度,建立具有较高专业素质的农村卫生服务队伍,使市、镇、村三级卫生机构的人员、基础设施、经费基本满足正常运转要求,服务功能进一步完善,做到小病不出镇村、大病不出市,使农民人人享有初级卫生保健,主要健康指标达到全国先进水平。
三、深化城市医疗体制改革,大力发展社区卫生服务
以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为目标,深化城市卫生体制改革,大力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积极探索医疗机构内部运行机制改革,完善分类管理的具体政策措施,打破医疗机构的行政隶属关系,实行卫生全行业监管。
(一)大力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完善《嘉峪关市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实施意见》,健全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完善社区卫生服务“六位一体”功能,构建以社区卫生服务为基础,社区卫生、医疗和防保机构分工合理、密切配合的新型城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二)实行医疗机构分类管理制度。根据医疗机构性质、社会功能及承担任务,按非营利性和营利性进行分类管理,实施不同的财税、价格政策,保证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在医疗服务体系的主导地位;鼓励社会投资发展卫生事业,促进多种所有制医疗机构间的有序竞争,进一步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和经济行为,促使医疗机构提高服务意识和服务效率,降低运营成本。
(三)改革卫生机构管理体制和内部运行机制。积极探索建立权责明晰、富有生机的医疗机构组织管理体制。根据岗位建立相应的聘用办法,破除干部身份、专业技术职务终身制,实行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改革内部分配机制,结合卫生工作知识密集、脑力与体力结合、高风险等特点,建立起重实绩、重贡献,向优秀人才和关键岗位倾斜的灵活分配激励机制。在城镇医疗机构实行“病人选择医生”,带动医疗机构内部各环节、各岗位公平有序竞争,改善服务态度,提高医疗质量、医疗水平和工作效率。各类卫生机构要加强经济管理,进行成本核算,降低消耗,提高效率。
四、加大预防保健工作力度,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加大对鼠疫、霍乱、人禽流感及结核病、病毒性肝炎等重大传染病的日常监测和督导,深入开展艾滋病防治宣传,对吸毒、公共场所从业人员、驾驶人员等高危人群进行疾病控制干预和监测;动员社会积极参与,儿童全程免疫接种率以镇为单位达到95%;乙肝疫苗接种率城市达到90%以上,农村达到80%以上。实施三级预防,积极推进全人群与高危人群相结合的慢性非传染病综合防治工作。建立重点法定传染病实验室诊断监测系统,优先解决紧急疫情、突发原因不明疾病的监测和重大自然灾害的疾病监测;加强对食物中毒、职业中毒、生活饮用水污染等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建立功能完善、反应迅速、运转协调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制。加强疾病防控机构和专业队伍建设,强化医疗卫生机构疾病防控责任,健全覆盖城乡、高效、快速的疫情信息网络。
加强无偿献血工作和血站机构建设,确保医疗临床用血需要和安全,保障献血者和用血者身体健康。加强妇幼卫生三级网络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妇幼卫生工作水平。加强婚前医学检查、遗传咨询和生殖健康服务及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积极预防影响出生人口素质的疾病。到2010年,农村孕产妇系统管理率达到80%以上,孕产妇保健覆盖率达到98%以上,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到98%以上,农村0-3岁儿童系统管理率达到80%以上,0-7岁儿童保健覆盖率达到98%以上,降低5岁以下儿童营养不良发病率。
深入开展爱国卫生和健康教育工作。巩固国家卫生城市成果,加快农村改水改厕步伐,大力普及基本卫生知识,帮助广大群众掌握维护健康的知识技能,形成良好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进一步控制和消除影响健康的危险因素。到2010年,全市居民基本卫生知识普及率达到60%以上,健康教育开课率达到80%。继续实施“全国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大力开展无烟草广告城市活动,禁止公共场所吸烟,无烟学校比例达到20%,有效控制15岁以上人口吸烟率。定期组织开展以城区灭鼠为重点的除“四害”活动。
五、健全卫生监督体系,强化卫生执法监督工作
加快卫生监督体制改革,实施《嘉峪关市卫生执法监督体系建设意见》,建立完善结构合理、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程序明晰、执法有力、办事高效的综合卫生监督执法体系,强化卫生监督执法技术支撑力量。
深入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整顿和规范医疗市场秩序;实施食品放心工程,强化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积极开展重大传染病报告和传染病预检分诊工作专项检查。针对影响大众健康和社会公共卫生的突出问题,重点开展与健康相关产品的卫生监督;对社会公共卫生环境开展专项执法检查,提高执法水平和质量。
六、贯彻科教兴国战略,积极做好卫生科教、人才工作
加大对常见病、多发病、疑难病症研究的支持力度,促进卫生科技与防病治病结合,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和应用,大力推广适宜技术,提高城乡卫生服务整体科技水平;力争在预防、诊断和治疗手段的理论、方法上有科技创新;注重对重大疫情控制和灾后快速救治的技术研究。建设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和卫生发展需要、结构合理、分布均衡、素质较高的卫生技术和卫生管理人才队伍。到2010年,全市每千人口拥有卫生技术人员4.2人左右,90%以上医生达到大专以上学历水平。在全市医疗技术人员队伍中,有30%以上从事社区卫生服务;逐步做到从事全科医学的医科毕业生达到同期毕业生总数的50%左右。培养一批以中青年为主的学术、技术带头人,其中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学术、技术带头人5人,省内领先水平学术、技术带头人10人,有突出贡献的学术、技术骨干30人。
七、稳步推进中医药事业发展
积极争取和实施中医院建设项目,开展中医药专科(专病)建设工作,加快中医机构基础设施和内涵建设,集中优势力量,实现中医药资源优化配置、服务模式转变和服务领域的拓宽,力争在中医药学术发展和防病治病能力提高方面取得突破。进一步建立健全市、镇、村三级中医药服务体系,完善农村中医药服务网络,加大乡村中医药人员培训力度,大力推广农村中医药适宜技术。因地制宜,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充分发挥中医药的优势。抓好全国、全省有中医药特色社区卫生服务示范区和示范机构创建工作。
八、实行政策扶持,增加卫生投入
1、卫生事业是政府实行一定福利政策的社会公益事业,要不断加大对卫生事业的投入。
2、市卫生局要加强对卫生事业财政拨款资金分配、使用过程的监管,统筹安排使用卫生事业经费,提高资金使用效率。2007年起,市财政预算应将医疗设备购置、卫生技术人员培训、技术引进、医学研究、国家卫生城市工作经费列入全市财政支出计划。
3、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妇幼保健院在实行全额拨款的前提下,所取得的各项收入,按规定全部上缴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上缴资金全部用于疾病防控、妇幼保健事业。疾病防控项目配套资金由财政预算支出,不挤占单位事业费。
4、逐步理顺红十字会、爱卫会管理体制。
5、多渠道筹资,继续加大投入,切实改善卫生基础设施、服务条件及危害严重的传染病、地方病的防治能力。对争取到的要求地方财政配套的国拨省补资金项目,由市财政足额列支。
6、改革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充分发挥市场作用,完善政府宏观调控下的卫生服务价格管理政策。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原则,调整不合理的医疗服务价格。大幅提高技术劳务性医疗服务价格,降低过高的大型设备检查价格,降低药品收入占医疗机构业务收入比例,减轻群众不合理医药负担。适当拉开不同级别医疗机构和医生提供医疗服务的价格档次,引导患者合理选择医疗机构和医生。
7、规范医疗事故赔偿机制,建立医疗事故赔偿基金,提高医疗机构抗御风险能力。
九、建立健全卫生信息系统,扩大对外合作与交流
进一步建立健全以统计信息为基础,由卫生管理信息与卫生科技信息组成的综合卫生信息、档案系统建设。扩大信息容量,提高信息质量,加强监测,促进信息的广泛应用。按照“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疫报先行、连点成网、资源共享”原则,建立高效、快速、通畅的卫生信息网,为提高卫生事业宏观管理、科学决策及重大灾害的应急、应变指挥能力提供依据。
十、加强职业道德教育,促进卫生系统精神文明建设
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中纪委第七次全会和市九次党代会精神,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反腐倡廉方针,围绕党风、政风、行风建设,加强体制机制创新,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力度,严查违纪违法案件,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规范各项权力的运行,为卫生改革与发展提供有力保障。坚持把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作为行风建设的工作重点,努力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要进行经常性医德医风教育,开展向华益慰和健康卫士楷模学习活动,从维护群众健康利益出发,进一步创新和落实医德医风各项规章制度。要加强对医德医风的监督制约,严查收受回扣、红包、乱收费等违纪问题,进一步树立良好的行业形象。
十一、加强领导,完善机制,努力开创卫生工作新局面
卫生工作涉及千家万户,关乎群众切身利益。要强化职责,切实把发展卫生事业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作为关心群众疾苦、密切党群关系、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大事来抓,深入基层,倾听群众呼声,及时解决卫生事业改革与发展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建立和完善政府领导、部门协作、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卫生工作机制。卫生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统筹规划,搞好协调。发展与改革部门要加强规划和政策引导,落实配套,加大对卫生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财政部门要认真落实卫生事业补助政策,确保各项卫生事业资金及配套资金足额到位,并加强使用监管。农业部门要积极协助卫生部门进一步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立完善农村医疗保障制度。民政部门要认真研究建立医疗救助制度。人事、教育、科技、劳动和社会保障、计划生育、物价、药监等部门,要认真按照职责,密切配合,搞好服务,为推动卫生事业改革和发展积极献策出。
二00七年六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