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大政发[2007]114号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各有关单位:
现将《大连市建设健康城市三年行动规划(2008―2010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大连市人民政府
二○○七年十二月十八日
大连市建设健康城市三年行动规划(2008―2010年)
我市于2004年9月正式启动了建设健康城市第一轮三年行动规划。三年来,我市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以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为平台,以市民健康为中心,加强领导、统筹规划、规范运作、创新工作,不断提升人民的健康素质和健康城市水平,基本完成了第一轮建设健康城市三年行动规划。为进一步推进我市建设健康城市工作深入开展,加快健康城市建设步伐,努力提升我市建设健康城市的国际化程度,提高市民的健康素质和城市健康水平,现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关于“健康是人全面发展的基础,关系千家万户”的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和谐发展的原则;坚持“政府组织、地方负责、部门协调、群众动手、科学治理、社会监督、分类指导”工作方针,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围绕建设健康城市的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创新工作思路,丰富爱国卫生运动内涵,提高全民健康水平。
二、总体目标
按照世界卫生组织(WHO)的健康城市10条标准和大连市第十次党代会提出的率先实现全面振兴、建设东北亚重要国际城市的目标,逐步建设成体系完整、运行科学、机制长效、国内领先、国际知名的健康城市。
三、主要任务及具体指标
(一)营造健康环境
1.具体目标
巩固和发展国家卫生城市成果,大力推进城市环境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进一步提升生态型、园林式城市建设水平,切实提高全市环境质量,不断优化城市形象,提升宜居城市向更高水平迈进。
2.行动策略
结合爱国卫生月、全民植树日、世界环境日和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全国文明城市、全国环保模范城市、全国最佳旅游城市成果的契机,进一步开展环境综合整治活动,有计划、有组织的引导市民积极参与改善城市环境质量的公益性活动。全方位、多渠道发挥社会各界作用,为净化、绿化、美化、亮化城市环境贡献力量。
3.相关推进活动
(1)继续推进“城市建设优质化”活动。为建设现代化的健康城市,加强对市容市貌、建筑景观、城市道路、建筑物、公共设施、环境卫生、园林绿地、广告标志、农贸市场、公共场所等规划建设和管理的最佳化。
主管部门:建委、城建局、规划局、林业局、工商局、环保局
协作部门:各区市县政府
(2)推进“绿色生态大连建设”活动。立足主城区、新城区、卫星城三大板块,构筑沿海、沿河、沿路三沿框架,实施沿海林带、荒山造林、村屯绿化、绿色通道工程建设,将金州以南建成“森林围城、城在绿中”的花园式新市区,将北三市、长兴岛和长海县建成“青山环绕、有水皆清”的辽南绿洲。
主管部门:林业局、建委、城建局、环保局
协作部门:各区市县政府
(3)推进“巩固环保模范城成果”活动。重点放在空气质量全部达到国家二级标准,近海水质总体保持稳定,市区沿海水质指标年平均值符合国家二类海水水质标准,饮水水源水质保护符合国家地表水Ⅲ类水质标准,城市交通噪声符合国家规定标准。
主管部门:环保局、水务局、交通局、公安局
协作部门:各区市县政府
(4)推进“城区公厕和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建设”活动。中心城市城市化区域新建公共厕所(含附建式、固定式和移动式)300座。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80%,无害化卫生厕所建设达40%。
主管部门:城建局、规划局、发展改革委、农委、爱卫会、财政局
协作部门:各区市县政府
(5)继续推进“让有害生物远离生活”活动。树立“控制有害生物,人人有责”的观念,积极组织开展以清除鼠害、虫害滋生地为目标的群众性环境卫生整治活动,切实控制有害生物密度。
主管部门:爱卫会、城建局、国土房屋局
协作部门:各区市县政府
(6)推进“健康交通”活动。各类交通工具设施完好率符合各自行业规定并达到标准。航空工具、轮船、汽车、火车卫生合格率和服务人员卫生知识普及率达到100%。
主管部门:交通局、机场、铁路、海运、中海客运
(7)继续推进“市民安全防范知识宣传普及”活动。不断提高市民安全防范意识和技能;强化街道(社区)内无毒品、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宣传教育工作力度和效果;提高市民参与街道(社区)、乡镇治安防范活动的积极性和责任感,创造健康和谐的社会治安环境。
主管部门:公安局、文明办、民政局、总工会、妇联、团市委
协作部门:各区市县政府
(8)全面推进“建设清洁家园”活动。广泛发动市民积极参与“清洁家园”整治生活区和公共场所环境卫生的公益性活动,引导市民自觉维护公共环境、创造整洁美观、温馨舒适的生活环境。
主管部门:爱卫会、文明办、城建局、国土房屋局、妇联
协作部门:各区市县政府
(9)推进“安全饮水”活动。认真贯彻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鼓励市民举报污染水源行为,保障城乡市民饮水安全达到国家标准。
主管部门:水务局、卫生局、环保局、爱卫会
协作部门:各区市县政府
(二)提供健康食品
1.具体目标
有效控制食品污染,保障食品安全,控制与减少食源性疾病,普及食品卫生安全知识,提高市民对食品安全消费的意识和能力。
2.行动策略
加强食品安全监督机构建设,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强化“食品企业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提高企业安全自律水平,规范食品生产、加工、经营行业健康行为,打击假冒伪劣食品加工、销售行为。引导市民既要注意选择健康食品,又要避开有害因素,并在保证食品安全卫生的前提下讲究营养平衡。
3.相关推进活动
(1)推进“绿色无公害食品生产”活动。逐年降低农药、化肥使用量。推行“粮油蔬菜安全检测”活动。实行食品质量安全(QS)市场准入制度,食品必须经检验合格并加印(贴)食品质量安全(QS)市场准入标志后,方可出厂销售。
主管部门:农委、质监局、工商局
协作部门:各区市县政府
(2)全面推进“放心食品、健康消费”活动。及时发布食品安全提示或警示,切实加强市民对食品安全性情况的知情权和基本知识的知晓率,引导市民自觉抵制不健康食品消费。
主管部门:工商局、卫生局、食品药品监管局、质监局、商业局
协作部门:各区市县政府
(3)全面推进“食品安全、人人有责”活动。大力普及《食品卫生法》知识;鼓励食品安全举报奖励机制,完善食品安全举报系统,引导市民维权,主动检举违法食品的生产、加工、经销行为。
主管部门:卫生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商业局、工商局、质监局
协作部门:各区市县政府
(4)推进“科学选择食品,讲究营养平衡”活动。动员市民科学选择安全食品,严防食物中毒,堵住食物链污染、假冒伪劣食品和垃圾食品危害渠道。同时,养成良好的饮食习惯,既要讲究营养平衡,又要避开有害因素,吃得安全,吃出健康。
主管部门:卫生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商业局、工商局
协作部门:各区市县政府
(三)倡导健康行为
1.具体目标
积极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理念和行为方式,引导市民加强自我修养、自我教育、自我学习和自我提高,进一步提高全市人民健康文明素质,使市民对健康行为的认知程度和健康行为形成率明显提高。
2.行动策略
建立并巩固社会性、群众性监督机制,加大人员培训力度,充分发挥爱国卫生工作队伍和群众自愿者队伍的作用,引导市民主动关心城市公共卫生状况和城市健康环境状况,从自身做起,从现在做起,发现并消除影响城市健康的因素,体现爱国卫生运动的群众性、广泛性和经常性。
3.相关推进活动
(1)全面推进“巩固国家卫生城市成果”活动。进一步提高国家卫生城市成果水平,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协调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全市性活动的城市卫生保障工作。
主管部门:爱卫会、城建局
协作部门:各区市县政府
(2)进一步推进“遏制陋习,爱护环境”活动。以“爱国卫生月、节庆日及全市大型活动为契机,动员广大市民在公共场所和居民小区,集中开展专项整治“乱扔垃圾、随地吐痰、乱贴乱画”活动,使“国家卫生城市”这张名片更靓丽。
主管部门:爱卫会、宣传部、文明办、广电局、妇联、总工会、团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军分区
协作部门:区市县政府
(3)继续推进“全民健身”活动。倡导“体育生活化”理念,全面提高市民健康素质;推进徒步看大海、登山看大连、广场健身三大户外系列活动,提高市民群众性健身热情;加快市郊农村体育设施建设,实施“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倡导每个社区至少有两条市民健身路径,两处市民健身场所,一支健身运动指导队伍和一支体能测验、健康咨询的服务队伍;培育、扶持具有大连特色的群众性体育活动项目,形成体育文化品牌或亮点。
主管部门:体育局、总工会、妇联、团市委、军分区
协作部门:各区市县政府
(4)积极推进“资源节约和回收”活动。依托各种绿色创建活动,开展节电、节水、节约资源等环保活动,推广办公再生纸、再生硒鼓、墨盒等的使用,减少一次性用品消费、减少过度包装等,努力推进资源节约型社会建设。
主管部门:环保局
协作部门:各区市县政府
(四)弘扬健康道德
1.具体目标
健康道德追求的目标是道德在身体、心理、社会完好状态中的重要作用,有效遏制损人利己、损公肥私等影响健康的道德相关行为。
2.行动策略
加强对市民的健康道德教育和自我健康道德修养,进一步推进行业健康道德和市民健康道德规范建设,培育典型,发挥示范作用,不断深化并促进健康道德建设的内涵和水平。
3.相关推进活动
(1)推进“道德因素对健康影响的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各种媒体和形式多样的宣传,引导教育市民关注自身健康,加强自身道德修养,提高健康道德水平。
主管部门:爱卫会、团市委、妇联、总工会、市直机关工委
协作部门:各区市县政府
(2)推进“爱己利他”活动。引导市民努力做到珍爱生命、珍重他人,自尊自爱、自强不息,礼貌待人、诚实守信。通过举办各种市民健身运动和文化娱乐活动,不断提高市民辨别真伪、善恶、美丑、荣辱等是非观念的能力。
主管部门:宣传部、文明办、广电局、文化局、妇联、总工会、团市委、市直机关工委
协作部门:各区市县政府
(3)进一步推进“控烟限酒”活动。贯彻《大连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暂行规定》,从机关工作人员做起,深入开展创“无烟场所、无烟单位”活动,倡导“不敬烟不劝酒”行为,引导市民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和生活方式。
主管部门:爱卫会、宣传部、广电局、妇联、总工会、团市委、市直机关工委
协作部门:各区市县政府
(4)大力倡导并推行“自愿无偿献血”活动。鼓励街道(社区、乡镇、单位)主动履行组织自愿无偿献血的承诺,自愿无偿献血率逐年提高。
主管部门:卫生局、红十字会
协作部门:各区市县政府
(五)关注健康心理
1.具体目标
心理健康与身体健康同等重要,只有身体和心理都健康的人,才是真正健康的人。通过开展心理健康相关活动,努力营造关注精神卫生、关爱心理健康的良好氛围。
2.行动策略
心理健康的作用超过一切保健作用的总和,只要注重心理平衡,就掌握了健康的金钥匙。要进一步深入推进普及心理健康知识,广泛开展心理健康咨询服务活动,努力探索促进心理健康的政策、策略和方法,推进健康和谐社会建设步伐。
3.相关推进活动
(1)继续推进“健康心理知识普及”活动,充分发挥健康教育中心和健康教育讲师团的作用,深入城乡基层普及心理健康知识,既要追求普及率,更要注重市民对心理健康知识接受程度和行为改变程度。
主管部门:爱卫会、卫生局、教育局、科协
协作部门:各区市县政府
(2)推进“心理健康咨询服务”活动。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区都要创造条件开展心理咨询服务,定期进行心理检查。建立市民心理健康档案,努力提高心理健康服务质量,提高市民心理健康水平。
主管部门:爱卫会、卫生局、教育局、科协
协作部门:各区市县政府
(3)推进“健康心理调查研究”活动。调动健康教育协会及相关院校力量,开展对影响心理健康相关因素的调查研究活动,指导市民健康心理的培养和建设工作。
主管部门:爱卫会、卫生局、教育局、科协
协作部门:各区市县政府、相关院校、学术团体
(六)优化健康服务
1.具体目标
努力拓展健康服务的领域、形式、内容的渠道,有效提高市民对健康理念和自我保健相关知识、技能的知晓率、应用率和实效率。不断丰富健康服务的内涵,优化健康服务质量,提高整体健康服务能力和水平。
2.行动策略
组织各级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及健康教育组织,深入社区、乡村,重心下沉,服务基层。优化服务内容和服务质量,解决市民基本医疗预防保健需求。鼓励市民自觉参与和自发组织各类健康促进活动,使市民逐步成为社区健康促进活动的决策者和行动主体。通过各种宣传、培训活动,引导市民逐步形成健康科学的生活习惯和生活方式。
3.相关推进活动
(1)继续推进“优质医疗预防保健服务”活动。进一步完善城乡公共卫生和社区卫生服务体系,提高健康促进能力,保障城乡市民基本防病治病和保健服务需求。为贫困、弱势群体提供基本医疗预防保健服务,指导农民工和外来人口做好对重大疾病的预防控制工作,全面提高全市人民整体健康素质。
主管部门:卫生局
协作部门:各区市县政府
(2)全面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活动。制定并实施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采取多种途径提高农村卫生人员业务水平,全面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主管部门:卫生局、发展改革委、劳动保障局、财政局
协作部门:各区市县政府
(3)深入推进“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活动。要充分发挥政府对健康教育的承诺、政策、法规、组织和环境的支持作用。继续开展健康教育社区行、乡村行活动,逐步普及疾病预防、合理营养、适量运动、健康行为、健康道德和心理卫生等基本知识和技能。继续办好大连健康讲坛,在形式内容上推陈出新,注重在健康教育活动的实际效果上下功夫。
主管部门:爱卫会、卫生局
协作部门:各区市县政府
(4)继续推进“优生优育”活动。经常性地向市民宣传普及生殖健康、优生优育、避孕节育和预防艾滋病知识。在重点场所和重点人群中,开展预防艾滋病宣传教育,倡导使用安全套。加强社区0-3岁婴幼儿科学育儿服务指导。
主管部门:卫生局、人口计生委、团市委、妇联、总工会
协作部门:各区市县政府
(5)继续推进“健康家庭促进计划”活动。围绕生殖健康服务主线开展计划生育系列服务,动员和引导市民积极参与健康家庭建设,使新型婚育观念明显增强,人际关系更趋和谐,科学生育、文明生活、身心健康、守法诚信、幸福和谐成为多数家庭的生活共识。
主管部门:人口计生委
协作部门:各区市县政府
(6)继续推进“社会保险及保障服务覆盖”活动。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标准,提高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提高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提高失业保险金标准。建立健全城乡救助超市和发展社会福利事业措施,形成覆盖城乡的救助救援应急网络。
主管部门:劳动保障局
协作部门:各区市县政府
(7)全面推进“自救互救技能普及”活动。组织各类急救基本知识、技能培训、竞赛和演练活动,不断提高市民应对突发事件的自救互救意识和能力。
主管部门:红十字会
协作部门:各区市县政府
四、重点项目
在建设健康城市第二轮行动规划中,调整项目内容,修定项目标准,制定项目评估指标体系。每两年组织一次评估,评出一批建设健康示范街道(社区)、建设健康城市示范乡镇(村)和建设健康城市示范单位(场所)。
(一)建设健康街道(社区)
健康城市建设的基础、服务主体、服务项目、效果评价都在社区。各街道、社区要通过一系列健康促进活动,使居民的健康理念有所转变,在健康知识、态度和行为方面有明显改变,营造支持性的社会环境和人际环境。各街道(社区)要按照整体推进、个性发展的总体要求,根据大连市建设健康街道(社区)标准和大连市建设健康街道(社区)评估指标体系,不断探索和创新建设健康街道(社区)的工作模式。既要依据全市统一部署,也要结合实际,确定并解决若干影响市民健康的热点、重点、难点问题,开展形式多样、具有针对性的建设健康街道(社区)活动,并形成长效管理机制。
主管部门:爱卫会
协作部门:各区市县政府
(二)建设健康乡镇(村)
根据大连市建设健康乡镇(村)标准和大连市建设健康乡镇(村)评估指标体系,逐步推进健康乡镇(村)建设。理念先行,过程为主,逐步改善居住环境和人的意识行为。要在村镇组建一支健康服务队伍,负责整治村容、健康教育、井水消毒、有害生物防制、改厕宣传统计等项工作。继续推进国家、省、市级卫生乡镇和卫生村建设,巩固已取得的成果,建立卫生创建长效管理机制。
主管部门:爱卫会
协作部门:各区市县政府
(三)建设健康单位
通过建设健康单位,关注职业人群,为职业人群创造健康的工作环境,提供良好的健康服务,促进职业人群以更加饱满的精神投入工作,为社会创造更多财富,推动城市经济良性发展。各机关企事业单位要根据各自实际和特点,积极深入开展建设健康单位活动。以继续全面推进健康机关、健康企业、健康医院、健康学校等为重点,形成一批建设健康示范单位。
1.建设健康机关。根据大连市建设健康机关标准和大连市建设健康机关评估指标体系,引导全市各级机关工作人员增强健康意识、提高健康素质,做践行健康城市建设的表率。
主管部门:爱卫会、市直机关工委
协作部门:各区市县政府
2.建设健康企业。根据大连市建设健康企业标准和大连市建设健康企业评估指标体系,以人人享有职业病防护为目标,创建健康环境条件,动员和组织广大职工积极实施各项健康计划,开展健康促进活动,有效预防和降低意外伤害、职业病的发生率,提高企业劳动者的健康素质。
主管部门:经委、爱卫会
协作部门:各区市县政府
3.建设健康学校。根据大连市建设健康学校标准和大连市建设健康学校评估指标体系,以健康教育为载体,将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纳入中小学行为规范教育,使在校生从小形成健康理念和健康行为。继续推进“健康促进金牌学校”、“无烟学校”建设活动,进一步提高师生健康知识知晓率和健康行为形成率。
主管部门:教育局、爱卫会
协作部门:各区市县政府
4.建设健康医院。根据大连市建设健康医院标准和大连市建设健康医院评估指标体系,继续巩固“无烟医院”成果,全面改善就医环境,不断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服务规范和人性化服务水平,逐步建立与社区医院和其他医疗单位互动机制,充分发挥资源优势,实现健康促进。
主管部门:卫生局、爱卫会
协作部门:各区市县政府
(四)建设健康场所
1.建设健康运动场所。根据大连市建设健康运动场所标准和大连市建设健康运动场所评估指标体系,继续扩大群众登山健身路径,开辟群众健身运动场所,配备群众健身设施,制作群众健身知识宣传栏,创造良好的群众健身条件。
主管部门:爱卫会、城建局、体育局
协作部门:各区市县政府
2.建设健康旅游场所。根据大连市建设健康旅游场所标准和大连市建设健康旅游场所评估指标体系,组织开展最佳旅游景点、旅游场所建设活动,使游客充分享受放心旅游、满意旅游和健康旅游在大连的理念和效果。
主管部门:旅游局、卫生局、爱卫会
协作部门:各区市县政府、机场、码头、车站
3.建设健康物业小区。根据大连市建设健康物业小区标准和大连市建设健康物业小区评估指标体系,组织全市物业小区参与建设健康物业小区活动,确定工作思路,加大宣传力度,把建设健康物业小区工作推向新水平。
主管部门:城建局、国土房屋局、爱卫会
协作部门:各区市县政府
4.建设健康餐饮一条街。根据大连市建设健康餐饮一条街标准和大连市建设健康餐饮一条街评估指标体系,组织全市饮服行业积极参与建设健康餐饮一条街活动,提高饮服行业健康理念和健康服务水平。
主管部门:工商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卫生局、爱卫会
协作部门:各区市县政府
五、落实措施
1.加强领导、健全机制、营造氛围。市建设健康城市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各区市县政府必须把建设健康城市工作作为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政府工作重要议事日程。市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市长牵头的大连市建设健康城市联席会议制度,每季度召开一次联席会议,交流工作进展情况。由大连市建设健康城市专家指导委员会负责规划实施中的技术指导和监督评估工作。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区市县政府要进一步完善建设健康城市组织网络,根据本规划,分别制定具体实施计划、措施和支持性政策,营造浓厚的建设健康城市氛围。
2.打牢基础、抓好基层、务求实效。今后三年建设健康城市工作的重点放在基础建设和基层建设上,在有效巩固国家卫生城市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调动街道(社区)、乡镇(村)、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在建设健康城市中的细胞作用,广泛探索促进全民健康的社会支持系统和市民参与机制。
3.试点指引、推广经验、扎实推进。首轮大连市建设健康城市三年行动规划中确定的六大类目标、148项指标和11个试点项目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今后要继续发挥典型引路、示范带动作用,明确目标、调整项目、扎实推进。在不断修正规划方向、调研发展因素过程中,提高城市健康水平,提高市民生理、心理、社会、环境适应能力和道德健康水平。
4.探索创新、控制质量、科学评估。为确保建设健康城市工作有力、有效推进,在总结首轮三年行动规划经验的基础上,扬长避短,突出创新,探索建立新的规划任务和保障措施。在坚持世界卫生组织建设健康城市10条标准前提下,结合大连实际,按照实事求是、循序渐进、切实可行的原则,制定并试行大连市建设健康城市规划项目标准和项目评估指标体系,在试行中修改、补充、完善。
5.加强交流、广泛宣传、合力推进。大力拓宽建设健康城市的国内外交流合作领域,建立广泛、友好的沟通、交通渠道。利用并调动各类媒体资源和作用,凝聚各方力量,突出建设健康城市主题,宣传建设健康城市理念和成功经验,充分利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宣传建设健康城市过程中的典型人物和事迹,不断强化建设健康城市的舆论导向,营造环境健康、人群健康、社会健康的和谐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