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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农业厅、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2008年优质粮食产业工程项目工作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7-08-24 生效日期: 2007-08-24
发布部门: 山东省农业厅、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文号: 鲁农发计字[2007]50号

有关市、县(市、区)农业局、发展改革委:
  最近,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部下发特急通知,要求抓紧组织申报2008年优质粮食产业工程项目。根据要求,我省确定了章丘等29个县(市、区)作为项目承担单位。为做好这项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国家优质粮食产业工程,是国务院针对我国粮食生产新形势,提出实施的调动粮食主产区和种粮农民积极性,保护和提高粮食生产能力,推动粮食生产进一步恢复发展的重大项目。扎扎实实组织好项目的实施,对改善我省粮食生产基础条件、全面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把这项工作列入本部门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抓紧抓好。要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农业部《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深刻领会文件精神,正确把握操作规范。要实行建设项目行政领导责任制和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各有关县(市、区)要成立项目建设领导小组,由政府分管农业的县(市、区)长和农业局主要负责人分别担任第一、第二行政责任人,发改、财政等有关部门为成员,项目承担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为法人代表。承担单位必须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项目法人对项目申报、建设实施、资金使用及建成后的运行管理负总责,行政领导负监管和指导责任。要实行项目责任终生负责制,项目建设中出现问题首先追究项目法定代表人的责任,同时追究相关行政领导人的失察责任。要加强民主集中制,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重大事项,都要经过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要实行政务公开和财务公开,加强群众监督,确保项目的正常运行。
  二、扎实做好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作
  编制好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是做好项目工作的前提和基础。各有关县(市、区)要把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作为近期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集中人力,集中时间,抓紧完成。一是要领会项目建设内容、建设任务和投资标准。2008年优质粮食产业工程项目全部为标准粮田建设,其内容主要包括土地整理、田间排灌、机耕路等农田基础设施建设,配肥站、晒场及地力与墒情监测体系等配套设施建设。其中,配肥设施和地力与墒情监测设备购置不超过10%,深耕深松、秸秆还田、有机肥施用、平衡施肥等作为项目配套保障措施,不计入投资测算范围。各县(市、区)建设任务均不超过1.95万亩(详见附件)。标准粮田建设投资采取“中央定额投资、地方定额配套、不足基层自筹解决”的方式,中央补助投资标准为每亩200元,地方配套投资标准为每亩100元,其余由基层自筹解决。中央补助投资主要用于农田基础设施、地力监测和配套设施建设等。二是严肃认真。要严格执行下达的建设和资金规模,防止超规模和脱离实际。要选好项目地址,细化项目内容,进行科学论证。可行性研究报告要委托具有相应工程咨询资质的机构编写。县(市、区)财政部门要出具配套资金承诺函,以县(市、区)财政部门的正式文件上报。三是要按程序准时上报。可行性研究报告由县(市、区)农业、发改部门联合报到市相关部门,市农业、发改部门于9月10日前联合报省农业厅和省发改委(共一式八份)。
  三、严格遵守基本建设程序
  要严格按照《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等规定的程序进行。可行性研究报告经农业部批准后,要委托具有相应工程咨询资质的机构编写初步设计概算,报省农业厅审批。项目实施必须严格执行招投标、工程监理、合同管理及竣工验收制度。要按规定实行公开招标,不得搞虚假招标,不得将工程支解发包。项目施工要由具备相应资质的监理单位进行监理。项目单位要加强对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和招投标委托机构的监督,保证其履行相应合同。有关项目单位不得随意调整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建设性质、建设内容、建设标准、建设规模、建设地点等,如确需进行调整的,要按规定报原批准部门审批。对于擅自变更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内容的,责令限期整改。在规定期限内未做出改正的,撤销该项目,追回中央投资,并按有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四、确保项目建设进度和质量
  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要求进行施工,加快工程进度。农业建设项目应在投资计划下达后的6个月内开工,因故不能按期开工的应向原项目立项审批部门申请延期,延期不能超过6个月。延期6个月后仍然不能开工的,将停止下达投资计划,直至取消建设资格,收回已下达投资。项目单位要严把工程质量关,出现工程质量问题要按有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对于勘察、施工、监理等单位和招投标委托机构违反有关规定,造成国家建设资金损失浪费、施工质量达不到国家规定标准的,将建议有关部门按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直至依法吊销资格证实。对于相关人员,建议吊销其执业资格证。项目建成后,项目法人需在3个月内申请竣工验收。验收前必须由当地审计部门进行竣工决算审计,出具审计报告。要建立健全项目建设档案,以备项目检查及接受历史的检验。
  五、落实配套资金,严格财务管理制度
  落实好配套资金是按期完成建设任务的关键措施。各县(市、区)要严格按照承诺落实配套资金,省里凭项目单位银行专户配套资金进帐单拨付中央投资。严禁搞假配套和假证明,套取中央投资。要严格执行国家会计制度和农业部关于农业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的各项规定,规范财务核算,严格资金管理。要在银行开设建设资金管理专户,专门存储项目建设资金,并确保专账核算、专款专用。严禁多头开户存储、公款私存以及挤占、截留、滞留、挪用建设资金,杜绝大额现金支付、白条入帐等违纪违规行为。对违反财务管理规定的,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山东省农业厅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〇〇七年八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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