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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天津市建筑节能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7-09-25 生效日期: 2007-09-25
发布部门: 天津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津政人[2007]039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节能减排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我市建筑节能工作,决定成立天津市建筑节能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陈质枫    副市长
  副组长:王维基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成 员:吕广志    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李全喜    市建委主任
      陈庆和    市财政局总会计师
      李向前    市审计局副局长
      武军定    市统计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指导和协调全市建筑节能相关工作,组织制定建筑节能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建立建筑节能统计和考核指标体系,推动大型公共建筑运行能耗监管体系建设、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和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应用等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建委,办公室主任由李全喜兼任,市建委副主任张连选任办公室副主任。

天津市人民政府
                二○○七年九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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