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川办函[2007]153号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级有关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2007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7〕26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认真做好2007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
近年来,我省高校毕业生持续快速增长,2007年达到23?5万人。高校毕业生的就业问题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国家的长治久安和高等教育的可持续发展。各级人民政府、省级有关部门一定要站在科教兴川、人才强省、构建和谐四川和建设创新型四川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作为就业与再就业的重要任务,营造宽松的就业环境,为高校毕业生施展才华创造条件。各普通高等学校要全面 落实毕业生就业工作“一把手”工程,书记、校长要亲自抓、负总责,分管校领导具体抓,学校就业指导服务部门牵头抓;要定期听取毕业生就业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协调、解决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为毕业生就业工作顺利开展提供坚实保障。
二、全面实施和落实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政策
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各高等学校要继续全面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5〕18号)和《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实施意见》(川委办〔2005〕34号)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各项政策规定,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制定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办法措施。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要把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作为就业工作的重要内容,纳入就业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完善市(州)、县(市、区)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和协调机制,充分发挥各级政府人才交流等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机构的作用,落实毕业生就业工作专项经费,加强对本地区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统筹领导,协调解决高校毕业生就业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市(州)、县(市、区)教育、人事、劳动保障等部门要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密切配合,通力合作,为毕业生就业提供良好条件和宽松环境;及时修改或废止影响和妨碍毕业生就业的政策规定,积极推进人事制度、劳动用工制度、户籍管理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等方面的改革;进一步贯彻落实就业推荐、小额贷款、户档托管、待就业毕业生失业登记、岗前技能培训、人才储备和创业扶持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和措施,把促进毕业生就业的各项优惠政策用足用好,力争取得实效。
三、积极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
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各项工作,认真组织实施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专项计划,以更饱满的热情和周到的服务切实关心已经在基层岗位上工作的大学毕业生,为他们提供良好发展空间和全方位的后续服务,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各高校要紧紧抓住毕业生离校前这几个月时间认真扎实地开展毕业生思想教育工作,大力宣传毕业生在基层积极就业、自主创业、艰苦奋斗、成长成才的先进事迹和优秀典型,引导毕业生树立行行可建功、处处能立业、劳动最光荣的就业观念,形成到基层去、到国家需要的地方去奉献青春和热血的主流导向和时代新风。各级人民政府、各部门和各高校要面向社会广泛宣传国家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方针及各项优惠政策,逐步引导社会、高校、家长、学生改变就业观念,以积极、正面、良好的舆论导向唤起全社会对引导和鼓励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吸引和促进更多的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去就业和创业,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
四、广开市场、积极拓宽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
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要积极制定和执行各项促进就业的政策措施,为高校毕业生就业提供更多、更好的就业岗位。市(州)、县(市、区)教育、人事和劳动保障部门要全面掌握本行政区域内企事业单位的人员结构和流动情况,准确把握了解当地企事业单位的发展规划和人才需求,鼓励他们积极吸纳高校毕业生。市(州)、县(市、区)人事部门要广泛联系本地的用人单位,灵活多样地定期组织召开毕业生就业双选会,逐步建立起规范化、长期化的毕业生就业市场,促进毕业生在地方经济发展中作出贡献。市(州)、县(市、区)劳动保障部门要为有就业愿望的待就业毕业生办理失业登记,免费提供信息咨询、就业指导、技能培训和就业推荐等方面的服务,有条件的地方要组织登记在册的待就业毕业生到社区或城镇参加临时性的社会工作、社会公益活动或到用人单位见习获得一定报酬。基层公安、司法、工商行政管理、税务、质监等执法部门新增人员应首先从高校毕业生中公开考试录用并积极加强与专业对口的高校的联系,牵头组织召开行业类的供需见面会,促进高校毕业生到相关行业或重点工程项目内就业。各高校要千方百计拓宽毕业生就业空间,在不断巩固省内和西部地区就业市场的基础上放眼全国,努力开拓珠三角、长三角、环渤海湾、华中及东北地区的毕业生就业市场,建立长期、稳定的人才输出支撑点,为毕业生寻找更多的就业机会,确保毕业生就业工作持续开展、良性循环。
五、深入开展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工作
2007年是高校毕业生就业“全面服务年”。各高校要坚持“一切为了学生、为了一切学生”的工作理念,切实转变工作观念,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要充分挖掘任课教师和辅导员的潜力和优势,通过多种形式分层次、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个性化就业指导和服务,让学生形成正确合理的就业期望。逐步实现从“帮助学生找工作”到“教会学生找工作”的过渡,把职业生涯规划作为就业指导课的重要内容,使他们了解职业生涯规划的基本内容和方法,提高自身思考规划自己人生、解决生涯发展过程中各种问题的能力。要特别关注对贫困学生、长线专业学生、有心理障碍的学生及部分就业困难女生的就业指导,采取“接对子”、“一对一联系”等形式对特困家庭的毕业生进行个性化的就业指导服务,尽量促成其顺利就业,使他们迈好人生的第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