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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十一五”期间“村村通”工作的实施意见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7-10-17 生效日期: 2007-10-17
发布部门: 四川省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文号: 巴府办发[2007]8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府相关部门,市经济开发区商贸园、工业园管委会:
    为认真贯彻全省广播电视“村村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新时期广播电视“村村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6]79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十一五”广播电视“村村通”工作的实施意见》(川办函[2007]27号)要求,现结合我市实际,就进一步做好“十一五”期间的“村村通”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深化认识
  新时期广播电视“村村通”工作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 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是健全农村文化公共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新农村文化建设的一号工程,是广大农民群众的迫切需要。党的十七大明确要求,要大力发展广播电视事业。过去几年,我市的行政村广播电视“村村通”、50户以上的自然村广播电视“村村通”工作扎实推进,取得明显成效,深受群众欢迎。但我市农村广播电视建设还处于较低水平,农村地区还存在收听、收看广播电视难的问题,农村广播电视发展现状与中央提出的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总体目标与农村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要求、农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还有很大差距。要进一步推进新时期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建设任务更重,建设难度更大,对此我们必须要有清醒的认识。各县(区)、各部门要按照国务院、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新时期广播电视村村通工作的部署,把做好我市新时期“村村通”工作作为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举措,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二、明确任务
  按《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新时期广播电视“村村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6]79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十一五”广播电视“村村通”工作的实施意见》(川办函[2007]27号)要求,我市在“十一五”期间国家核定并下达要完成7224个20户以上已通电自然村约18万农户的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建设任务。其中,巴州区2738个,平昌县1986个,通江1107个,南江县1393个。2007年度,全市广播电视“村村通”建设任务1296个。其中,巴州区627个(含市直管乡),平昌县252个,南江县207个,通江县190个。
  我市广大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及文化基础、条件差异很大,实施“村村通”一定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科学规划,统筹安排,精心组织,抓紧实施,严格验收,做到建成一个、验收一个、群众满意一个。在技术上,要按照“技术先进,安全可靠,经济可行,保证长效”的原则,结合本地实际,综合利用无线、有线、卫星等技术方式实现村村通。各地规划和实施“村村通”,要注意与农村村镇规划、村民文化建设规划、移民搬迁、新农村建设等相衔接,与安全播出工程相统筹,做到统一、协调、有序推进。
  三、落实措施
  我市“十一五”期间要实现中央提出的到2010年末全面实现20户以上已通电自然村通广播电视的目标,工作任务十分繁重。各级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千方百计采取有效措施抓好、抓落实,确保我市“十一五”期间“村村通”建设任务的全面完成。
  (一)加强领导。市、县(区)要成立“十一五”期间广播电视“村村通”工作领导小组,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密切配合的工作协调机制。要把广播电视“村村通”工作纳入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规划,纳入公共财政支出预算,纳入扶贫攻坚计划,纳入干部绩效考核的内容,确保广播电视“村村通”工作的顺利推进。各级广电部门是“村村通”工程建设的实施主体,要切实履职尽责,狠抓工作落实,市广电局要负责做好各县(区)建设方案的审核、技术指导、工程验收,加强对全市村村通工程的组织、监督、协调。
  (二)落实投入。要加大对“村村通”工程建设的资金投入,强力推进“村村通”工程建设。除由国家和省解决的建设费和部分维护费用外,其余费用由市、县(区)财政分担解决,严禁再向农民收取费用。一是运输安装培训费用。按照全省平均标准120元/户,市级财政解决20元/户,县(区)财政解决100元/户。二是运行维护费用。按每个点每年1000元标准,省财政补助500元/点,市级财政补助50元/点,县(区)财政解决450元/点。平昌县的运输安装培训及运行维护费用,按现行财政管理体制,由省、县财政负担。
  (三)健全机制。一是健全管理维护机制。要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建立和完善“村村通”公共设施设备运行维护机制,建立和健全以县为中心,乡(镇)为基础,面向农户的农村广播电视公共服务体系,巩固“村村通”成果,确保“村村通”长期通。二是健全考核机制。市、县(区)要把“村村通”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严格兑现奖惩。

二○○七年十月十七日

巴中市“十一五”期间广播电视“村村通”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李树海  市委常委、宣传部长、副市长
    副组长:李剑烈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范瑞亭  市广电局局长
    成 员:姜玉华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孙 辉  市财政局副局长
    张伟城  市广电局副局长
    付克钧  市广电总台副台长
    王 振  通江县广电局局长
    彭清江  平昌县广电局局长
    刘小雄  南江县广电局局长
    刘登国  巴州区广电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张伟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王智任办公室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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