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新政办[2008]1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2008年度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要求,认真抓好落实,确保全面完成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任务。
二○○八年一月二十四日
新乡市2008年度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为全面完成省政府下达我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目标任务,创新林业机制,增强林业发展活力,实现新乡林业生态市,特制订《新乡市2008年度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确立农民的经营主体地位,明晰林地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放活经营权,落实处置权,保障收益权,规范森林资源流转行为,创新林业发展的体制机制,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参与林业建设的积极性,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贡献。
(二)基本原则
1.尊重历史,保持政策连续性。稳定林业“三定”(稳定山权林权、划定自留山、确定林业生产责任制)以来落实的林权,不打乱重来,保持林业政策的稳定性和连续性。
2.权益平等,尊重群众意愿。充分发挥农民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中的主体作用,严格执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改革的内容、程序、方法、结果要向群众公开,确保广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通过多种形式使每个村民平等享有权益。
3.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各地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通过民主决策,自主选择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方式,自主确定经营管理形式。实行分类指导,不搞“一刀切”。
4.综合配套,系统推进。把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与创新林业管理体制和服务体系有机结合起来,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确保改革达到预期目标。
二、总体目标
2008年全部完成明晰产权、确权发证的改革任务。通过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调动全社会造林的积极性,逐步建立起现代林业产权制度,形成以非公有制林业经营为主、多种经营形式并存、责权利相统一的林业经营体制,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实现新乡林业生态市。
三、范围和重点
范围包括集体所有的林地林木,重点是林地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尚未明晰的集体林以及县级以上政府规划的宜林地。国有林地林木暂不列入本次改革范围。集体林地林木权属有争议的先行调处,再进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四、具体任务
在2007年我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基础上,结合我市2008年总体目标,2008年度林改工作采取典型引路和整体推进相结合的办法开展。另外各县(市)、区要认真学习、借鉴辉县市林业要素市场建设经验,成立林业要素市场,纳入2008年度目标考核。
(一)林改村(750个)
辉县市126个;卫辉市40个;获嘉县42个;新乡县7个;原阳县79个;延津县25个;封丘县346个;长垣县12个;凤泉区9个;牧野区30个;红旗区30个;卫滨区4个。
(二)典型村
每个林改乡镇至少要明确和重点培养1-2个林改典型村,发挥示范带动、典型引路作用,全面推动林改工作。
五、工作步骤
具体工作步骤分五个阶段:
第一阶段:明确任务,制定方案。时间:(2008年1月1日一2008年2月25日)。工作内容:根据上级要求,分解目标任务,确定林改乡村,明确林改任务,制定全年林改工作实施方案,并向市、县(区)政府汇报,列入政府议事日程。
第二阶段:召开会议,安排部署。时间:2月25日一3月31日。工作内容:组织召开县、乡林改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县(市)、区林改工作,全面推进林改工作。同时培养好典型,宣传好政策。
第三阶段:乡村联动,组织实施。时间:4月1日至6月30日。工作内容:在摸清底数的基础上,召开村级干部大会,区分不同情况,制定林改具体实施办法;召开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征求村民意见,通过林改方案;公开进行拍卖、招标,签订合同,完善合同,进行公证。
对林改典型村,在第三阶段要完成确权发证,总结验收工作,以起到宣传带动效应。
第四阶段:确权发证,自查总结。时间:7月1日至9月30日。工作内容:依据林改结果和村民申请,现场勘查,确定林地面积或长度以及四至,张榜公示,确权发证,微机建档。县、乡进行自查总结、以县、市(区)为单位上报林改年度工作总结。
第五阶段:市级检查、验收。时间:10月1日至11月30日。工作内容:根据县、市(区)林改总结和自查结果,市林改办组织技术人员按照《新乡市2008年度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考核办法》(附件2),对林改工作进行检查验收。
六、保障措施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把集体林权改革列入工作日程,分管领导挂帅,组织发展改革、监察、财政、国土、农业、金融、司法、档案、新闻宣传等部门共同参与,形成改革合力。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从促进林业全局和发展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深化林业产权制度改革的重要性、艰巨性和复杂性,把改革作为打破林业发展瓶颈、推动林业生态建设和发展林业产业的大事来抓。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运用不同手段,通过电视、电台、报纸、短信、标语、明白纸、答记者问等各种形式宣传林改的目的、意义、做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营造林改氛围。
(三)以点带面,稳步推进。建设好林改典型村,用典型经验指导和推动面上改革工作顺利开展。改革条件尚不够成熟的,要细致的作好干部群众的思想工作,积极创造改革条件,稳步推进。
(四)加强管理,搞好服务。一是规范林业承包合同文本;二是要协助村级严格回收资金管理,使之优先投入林业再生产和发展社会公益事业;三是要转换工作方式,下派工作人员驻村对林改进行指导;四是出台林权证可抵押贷款等方面的优惠政策。
(五)保护资源,维护稳定。林改涉及千家万户的利益,事关农村发展和稳定的大局,要坚持采伐限额管理制度不动摇,严格实行凭证采伐,凭证运输和凭证经营加工,严防借林改之机乱砍滥伐林木。各级森林公安要加大执法力度,及时调处林地林权纠纷,严厉查处毁林案件,确保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健康顺利的全面展开。
(六)考核验收,奖优罚劣。林改工作纳入市政府对县(市)、区政府目标进行考核,并进行效能监察。根据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市监察局、市林改办要不定期检查、通报典型村建设和整体进度情况,年终进行验收、排序、通报、奖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