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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农业局关于加强生猪生产与防疫动态监测点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7-12-10 生效日期: 2007-12-10
发布部门: 重庆市农业局
发布文号: 渝农发[2007]743号

各区县(自治县)畜牧兽医(农业)局,局属有关单位:
   《重庆市农业局关于开展规模养猪场标识及生产防疫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渝农发〔2007〕524号)下发后,各地畜牧兽医部门积极组织开展规模养猪场标识及生产防疫信息报送工作,目前全市已注册上报了674个年出栏1000头以上规模化猪场信息。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扶持生猪生产和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的一系列政策措施,进一步加强规模养猪场标识及生产防疫信息报送工作,掌握生猪生产与防疫动态监测点信息,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生猪生产与防疫动态监测点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农办医发〔2007〕44号)文件精神,我局制定了《重庆市生猪生产与防疫动态监测点信息报送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同时,请各区县将负责此项工作的兽医行政、动物卫生监督或疫控中心分管领导及有关人员,以及监测点名称等情况按附件3要求填报后于本月14日前发送电子邮件到市追溯办(联系人:龙训娅;电话:89073519;电子邮箱:cqzhuisuban@163.com)。

二00七年十二月十日

重庆市生猪生产与防疫动态监测点信息报送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扶持生猪生产和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加强规模养猪场标识及生产防疫信息报送工作,根据农业部农办医〔2007〕44号文件要求,决定在全市加强生猪生产与防疫动态监测点(以下简称监测点)信息报送工作,具体方案如下:
  一、原则和目标
  生猪生产与防疫动态监测点信息报送工作要遵循"加强领导、密切协作、属地管理、逐级落实"的基本原则。通过切实加强动态监测点信息报送工作,充分发挥动物标识及疫病可追溯体系对规模养猪场生产与防疫信息动态监测监控的作用,为科学宏观调控生猪生产和指导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提供依据和手段。
  二、监测点设置
  监测点在年出栏量1000头(常年存栏商品猪300头、母猪50头以上)以上的规模养猪场中选择,每个规模场为1个监测点。第一阶段,在全市设置245个监测点,并按全市规模场分布情况分配到各区县(具体分配数见附表)。请各地结合实际,择优选择监测点。鼓励有条件的区县将辖区内所有年出栏1000头以上规模化猪场均设置为监测点。
  三、信息报送内容和方式
  报送内容和方式遵照《重庆市农业局关于开展规模养猪场标识及生产防疫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渝农发〔2007〕524号)执行,目前暂时只能通过Inter网上报。监测点信息报送采取月报制,每月8日前将各监测点生猪生产与防疫动态监测信息上报至中央数据库。非监测点信息报送仍按原规定执行。
  四、管理主体
  各区县畜牧(兽医、农业)局是该项工作的管理部门,负责该项工作的部署和监督工作,主管动物防疫的动物卫生监督所或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具体组织实施该项工作。
  五、实施步骤
  (一)第一阶段。今年年底,实现全市245个监测点的信息常规报送工作。
  (二)第二阶段。在第一阶段的基础上,将监测点范围逐步扩大到全市所有年出栏1000头以上规模猪场。2008年6月之前,实现将全市所有出栏1000头以上规模猪场纳入监测点范围常规报送信息的目标。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县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要明确一名领导具体负责该项工作,加强组织和协调,采取有力有效措施,保证按时保质完成监测点信息报送工作。
  (二)优先配置设备。各区县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要明确监测点,落实资金购置必要的设备。
  (三)做好人员培训。各区县要及时做好监测点信息员培训工作,培训方法和内容与渝农发〔2007〕524号文件要求一致,保证所有信息员能及时准确完成报送工作。
  (四)加强监督催报。各区县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要加强信息监督催报,具体负责该项工作的单位要落实专人负责信息催报,各监测点要落实一名监测信息报告员,督促各监测点按时、保质、保量上报数据。

附件2:各区县生猪生产与防疫动态监测点任务分配表  

区县

已注册

分配数

区县

已注册

分配数

万州

33

11

武隆

9

9

涪陵

39

15

忠县

8

3

江北

7

3

开县

18

10

沙坪坝

10

2

云阳

16

6

九龙坡

19

3

垫江

17

6

南岸

5

5

巫山

1

1

北碚

26

8

巫溪

6

2

万盛

4

4

石柱

3

3

渝北

12

5

秀山

17

5

巴南

28

10

酉阳

4

2

黔江

56

8

彭水

1

1

长寿

140

20

江津

7

7

綦江

16

8

合川

55

20

潼南

22

8

永川

8

8

铜梁

5

5

南川

4

4

大足

3

3

经开

0

0

荣昌

16

16

高新

0

0

璧山

19

10

渝中

0

0

梁平

11

5

大渡口

0

0

城口

12

3

双桥

0

0

丰都

17

6

奉节

0

0

合? 计

674

245

  附件3:    区县相关负责人和动态监测点情况报表

  局分管领导姓名:   职务:    手机:      所(中心)分管领导姓名:  职务:    手机:  监测点信息审核员姓名:      手机:      

监测点名称(与网上注册名称一致)

监测信息报告员姓名及联系电话

监测点名称(与网上注册名称一致)

监测信息报告员姓名及联系电话

 

姓名:

 

姓名:

手机:

手机:

 

姓名:

 

姓名:

手机:

手机:

 

姓名:

 

姓名:

手机:

手机:

 

姓名:

 

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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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姓名:

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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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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