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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政府资费调整有关文件特此敬告如下:
1、本地网营业区内(即同一市县内)通话费调整为:
将固定电话的本地网营业区范围扩大到行政县(含县级市),在一个行政县范围内实行城乡通话费同价,营业区内通话费标准:首次3分钟0.22元,以后每分钟0.11元。
2、公用电话资费调整为:
营业区内通话 首次3分钟0.40元,以后每分钟0.20元
营业区间通话 0.50元/分钟
国内长途通话 0.80元/分钟
国际通话 8.20元/分钟
港澳台通话 2.20元/分钟
3、本地网营业区间(即各市县间)通话费调整为:0.40元/分钟。
4、163、169等拨号上网通话费调整为:0.02/分钟。
5、固定电话基本月租费从6月份起调整为:
省会城市甲种电话(含府城) 20元/月
其它城市、县城甲种电话 15元/月
乡镇、农村甲种电话 10元/月
全省乙种电话 30元/月
注:甲种电话指住宅电话,乙种电话指除住宅电话以外的其它电话。
咨询电话:189、66226222(早8:00-晚11:00)
海南省电信公司
二○○一年五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