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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经我局依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组织认证检查,以下1家企业符合《GSP认证现场检查评定标准》和《GSP认证现场检查项目》规定的内容,现予以公示,时间8月29日至9月7日,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监督电话(传真):(0311)83720100 83720172 通讯地址: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场监督处 邮编:050091
特此公告 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〇〇七年八月二十九日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经我局依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组织认证检查,以下1家企业符合《GSP认证现场检查评定标准》和《GSP认证现场检查项目》规定的内容,现予以公示,时间8月29日至9月7日,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监督电话(传真):(0311)83720100 83720172 通讯地址: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场监督处 邮编:050091
特此公告 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〇〇七年八月二十九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