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渝经环资[2006]56号
重庆燃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关于改变存量地块土地用途的请示》(重气司[2006]254号)收悉。现将我委的意见回复如下:
一、由于大江储配站停止使用近四年,你公司即将拆除该储配站。为了利用土地资源,解决巴南子公司职工住房问题,原则同意你公司改变大江储配站存量地块土地用途,修建职工经济适用房。
二、大江储配站存量地块面积11465m2。
三、要求你公司按照国家和市里有关规定,到各相关部门申办完善有关手续后方可实施。
此复。
二OO六年九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