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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调整济阳县崔寨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批复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6-09-28 生效日期: 2006-09-28
发布部门: 山东省济南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济政字[2006]32号

济阳县人民政府:
  你县《关于对崔寨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进行调整的请示》(济阳政地[2006]63号)收悉,经研究,现将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同意将崔寨镇前街村园地4.8126公顷、其它农用地0.7150公顷调整为规划建设预留地。规划调整使用济南市2006年农用地转用计划指标5.5276公顷。
  你县要指导和督促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指标的调整和落实工作,保证规划调整后全市耕地总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规划调整后要严格按照规定用途使用土地,不得改作他用。

二00六年九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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