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达市府办[2006]13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管理机制的要求,全面推进综合改革,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力争在2010年全市基本建立“依法管理、村(居)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新机制,着力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人口素质,优化人口结构,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创造更加良好的人口环境。经市政府同意,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建立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新机制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坚持运用宣传、经济、法律、行政并举的多种手段,人口过快增长的势头得到有效遏制,实现了人口再生产由高出生率、高死亡率、高自然增长率到低出生率、低死亡率、低自然增长率的历史性转变。从上世纪七十年代初推行计划生育以来,全市少出生人口300万,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提高人均生活水平作出了巨大贡献。
但是,当前我国人口多、人均资源相对不足的基本国情没有改变,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地位没有改变,国家生育政策与群众生育意愿的矛盾没有改变,计划生育仍然是“天下第一难”的性质没有改变。特别是进入新世纪后,人口数量、人口素质、出生人口性别比、人口老龄化等人口安全问题日趋复杂化。面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大环境,传统的工作思路、管理方式和工作方法,不能适应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人口素质的要求,不能适应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建立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不能适应群众日益增长的计划生育和生殖保健服务需求。当前,在不少地方有的领导重视不够、工作力度减弱、保障措施跟不上、违法生育较多等现象,人口计生工作质量明显呈下滑趋势。因此,我们必须按照中央和省委的要求,从政府调控、基层人口计生管理和社会保障等各方面进行全方位改革,加快建立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人口计生工作长效运行机制,全面提升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管理水平和服务水平,统筹解决好人口问题,巩固和扩大来之不易的计划生育成果。
二、建立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新机制的目标和主要任务
全面推进综合改革,建立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新机制,必须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稳定低生育水平为目标,按照“全面实施、重点突破、整体推进、项目管理、严格考核、注重实效”的运作模式,从2006年起,各县、市、区每年重点改革1至2个项目,力争2010年在全市基本建立“依法管理、村(居)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新机制。
(一)建立依法管理机制。认真贯彻落实各项法律法规,以推进计划生育依法行政、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为核心,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过错责任追究制,明确执法权限,规范执法程序,严格执法标准,加强民主监督。加快建立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相统一的行政决策制度,行政管理做到公开、公平、公正、诚信、便民、高效。依法处理违法违规生育对象,依法打击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的违法犯罪行为,严格执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准入制,落实计划生育基本项目免费技术服务。大力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提高广大群众依法履行计划生育义务和依法维权的意识,做到依法生育,强化各级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部门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依法行政观念,全面、正确、及时履行国家赋予的法定职责,无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现象,无行政执法不当引发的计划生育恶性案件。加强协作配合,强化执法监督检查,定期组织人口计生工作专项督查,积极争取人大和政协开展人口计生法律法规检查、视察。
(二)建立村(居)民自治机制。规范村(居)民自治章程、计划生育村规民约和协议,建立和完善议事、公示、承诺、评议等制度,做到制度管人,照章理事。积极探索建立城市社区计划生育综合服务工作机制和企业法人代表负责制度。探索城市封闭住宅区人口计生管理与服务模式,逐步形成“社区管理、部门配合、物业协助、业主参与”的运行机制。尊重群众主人翁地位,进一步完善和落实计划生育政务公开和村务公开制度,发挥群众对计划生育工作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作用。加强村(居)计划生育专兼职队伍建设,推行村(居)计划生育干部公推公选、竞聘上岗。进一步完善“包任务、包经费,与奖惩挂钩”的保障制度,落实工作经费和人员报酬。发挥村(居)党支部、村(居)委会和基层计划生育协会等群众组织的作用,真正实现村(居)委负总责、协会当骨干、家庭为中心、群众作主人,实现计划生育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
(三)建立优质服务机制。一是提供生殖健康服务。按照“技术优良、管理优秀、环境优美、群众满意”的要求,切实加强以县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站为龙头,中心站为骨干,乡级服务站为基础,流动服务车为纽带,村级服务室为网底的计划生育服务网络建设,充分发挥技术服务、宣传咨询、人员培训和避孕药具发放四大功能。普遍开展“查环、查孕、查病”活动,全面推行避孕节育措施知情选择,保证育龄群众及时得到安全、适宜、长效、方便、经济的避孕节育措施。县级计生服务站和有条件的乡镇计生服务站要围绕生育、节育、不育等环节开展基本项目的生殖健康服务,加大以避孕知情选择、生殖道感染干预、出生缺陷干预“三大工程”为主的生殖健康计划推进力度,提高育龄群众的生殖健康水平。二是提供宣传教育服务。建立完善计划生育社会化宣传教育机制,加强对党政领导干部的人口理论宣传与培训,切实抓好重大节日社会宣传活动,全面开展人口计生基础知识教育和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搞好旅游景点和城市生育文化公益宣传项目建设,努力打造生育文化精品。实施基层生育文化“百千万”建设项目,突出针对性和实效性,努力营造有利于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良好社会舆论氛围。三是提供信息网络服务。建立覆盖市、县、乡三级人口计生部门的计算机网络系统,实现全国、全省计划生育资源网的互联互通;建立计算机网络管理与服务体系,实现育龄妇女管理与服务信息化、计划生育政务电子化;规范技术标准,加强人员培训,提供信息安全,实现资源共享。
(四)建立政策推动机制。发挥利益导向作用,切实落实好各项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进一步建立健全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全面落实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政策,深化、拓展计划生育“三结合”,大力推进救助贫困母亲和计划生育特困家庭工作,积极开展“关爱女孩”活动和“少生快富”扶贫工程试点,探索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制度,发挥各项政策的整合效应,确保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在社会上有地位,经济上得实惠,生活上有保障。
(五)建立综合治理机制。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班子成员配合抓的责任制度,完善人口计生目标管理责任制,加大综合解决人口问题和群众满意度的考核力度。坚持人口与发展综合决策,把综合治理人口问题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综合施治,统筹解决。各级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定期召开议事会议,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大部门协调合作力度,明确和细化各部门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中的职责任务。相关部门出台有利于人口计生工作和计划生育家庭的系列社会经济政策,形成良好的社会政策氛围。搭建政府与社会团体、非政府组织之间制度化的沟通交流平台,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
三、建立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新机制的基本原则
全面推进综合改革,建立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新机制,必须把握以下基本原则。
(一)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和落实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在制定政策、规章、规划和考评方案以及具体的工作过程中,充分尊重并且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
(二)坚持改革创新。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在总结过去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实现新突破、新跨越,不断进行理论创新、制度创新、能力创新和载体创新。准确把握全局和方向,统筹解决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
(三)坚持分类指导。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发展不平衡,工作机制建设也有不同层次、不同模式、不同形态,要尊重基层和群众的首创精神,各地方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因地制宜、因势利导地确定改革的重点,制定切实可行的改革方案,分阶段、分步骤稳妥推进。
(四)坚持强基固本。综合改革、机制建设的最终结果必须是基层基础工作得到加强,稳定乡办,建好乡站,配备好村干,健全和完善行政管理、技术服务和群众工作“三位一体”的管理与服务网络体系,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
(五)坚持注重效益。树立并强化成本意识,确保改革的成果与新机制的运行具有可持续性。要加强改革项目的分析、研究与完善;建立绩效评估体系,降低工作机制运行的行政成本,提高政策执行效益。
四、为建立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新机制提供保障措施
(一)切实加强领导。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领导是关键。坚持把人口计生综合改革、建立新机制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统筹规划,协调推进。强化领导责任,制定实施方案,提供政策、资金、人力保障,加大督查力度,促进全面落实。
(二)落实部门职责。建立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新机制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需要相关部门协调配合。找准人口计生工作新机制与本部门职能工作的结合点和支撑点,做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互为载体、共同发展。把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人口素质,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强化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依法处理违法违规生育对象等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相关部门,逐年考核,奖惩兑现,促进综合治理格局的形成。
(三)完善用人机制。按照“举旗帜、抓班子、带队伍、促发展”的要求,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努力形成公平竞争、优胜劣汰、有效激励、严格监督的用人机制。选派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正派的优秀干部充实到人口计生部门,加大轮岗交流力度,广开用人渠道。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民主评议行风工作,弘扬求真务实、敬业奉献精神,努力建设有战斗力、凝聚力、创造力的人口计生干部队伍。
(四)增加财政投入。把计划生育事业费纳入公共财政预算,建立以财政投入为主渠道的投入机制,确保法律规定的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免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项目及基层工作人员报酬的落实。随着经济的发展逐年提高投入的总体水平。要加大对农村计划生育事业的投入,确保农村基层计划生育工作的正常运转。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加强对计划生育经费使用和管理的监督,确保资金使用的安全和效益。
(五)严格考核评估。改革考核评估的方法、指标、内容、形式。坚持和完善党政领导、相关部门、人口计生“三线”分别考核,用正确的政绩指标引导、激励和考察干部,把基层干部的主要精力吸引到增强服务能力、提高工作质量上来。对综合改革、建立新机制实行“项目管理”,精细化运作,运用科学的评估方法对项目进行绩效评估,及时总结、完善、推广,确保人口和计划生育新机制持续、健康运行。
二○○六年十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