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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日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标准化工作的实施意见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6-10-18 生效日期: 2006-10-18
发布部门: 山东省日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文号: 日政办发[2006]64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日照经济开发区、山海天旅游度假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各高等院校,市属各企事业单位,国家、省属驻日照各单位:
  为充分发挥标准化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技术支撑作用,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推动经济发展,根据《山东省“十一五”标准化发展规划纲要》,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标准化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标准化工作的重要性
  标准化是国家和地区核心竞争力的基本要素,是建设创新型国家和城市的重要技术支撑,是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的重要内容,是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技术保障,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具有重要的不可替代的地位和作用。目前,我市规模以上企业的产品标准覆盖率已达到96%以上,大多数企业能够按照标准组织生产和检验;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在推广先进农业科技、保证农产品质量安全、带动农民增收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部分商业龙头企业积极推行服务标准化,有效提升了服务质量水平。但长期以来,我市部分企业对标准化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只是被动使用标准,很少参与国家或行业标准的制定,标准化在农业、服务业等领域的覆盖面不够广,未能充分发挥应有的作用。加强标准化工作,已成为我市发展新型工业与现代农业、繁荣发展服务业的一项紧迫任务。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广大企业要切实提高对标准化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明确目标,突出重点,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推动标准化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指导思想和任务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政府推动、市场引导、企业为主的原则,鼓励企业积极参与标准的制定,全面推进标准的实施,提高标准化对提升产品质量、促进产业发展、增强技术创新能力和扩大国际贸易的贡献率,推动经济社会科学发展。
  (二)任务目标。
    2006年至2010年,标准化工作的任务目标是:
  1.中国名牌产品、国家免检产品、山东名牌产品生产企业以及工业企业50强企业全部建立起较为完善的企业标准体系,“标准化良好行为”A级以上企业不低于60家,企业管理水平、产品质量水平进一步提高。
  2.企业产品标准覆盖率、执行标准登记率达98%以上,各区县全面开展标准化生产达标工作。
  3.全市企事业单位承担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和分技术委员会、工作组任务的单位达5个以上,参与制(修)订国家标准6项以上,行业标准、地方标准20项以上。
  4.农业标准化生产水平进一步提高,新增国家级示范区5―8个,建设一批市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基地。
  5.完善我市特色农产品从生产到加工过程的农业标准体系,制定农业技术规范20项以上,加强农产品源头控制与全过程质量管理。
  6.培育一批旅游、餐饮、商贸流通等服务标准化示范项目,制定服务标准,提升服务质量,使我市服务业竞争力有较大提高。
    7.建立较为完善的标准信息服务平台,完善技术性贸易措施预警机制,有效开展标准化信息服务和技术性贸易措施预警工作。
  8.全面开展标准化知识培训,各行业、企业标准化专业人员的数量和质量以及全社会的标准化意识显著提高。
  9.进一步完善标准体系研究、制定、推广工作,使标准成为工业、农业、服务业持续、快速、规范发展的重要技术支撑,进一步提高标准化在经济发展中的贡献率。
  三、工作重点
  (一)在全市工业企业中全面推进标准化。一是积极引导我市企业参与国家级层面的高端标准化活动,争取设立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和工作组,承担国家标准制(修)订任务。二是生产企业建立起以产品标准为主体,原材料、半成品标准为补充的技术标准体系,确保产品质量和安全。三是鼓励企业建立健全以技术标准为主体,管理标准、工作标准为支撑的企业标准体系,创建“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提高综合管理水平。四是鼓励企业特别是高新技术企业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组织生产经营,扶持优势企业研制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标准。五是全面开展各区县的标准化生产达标验收工作,进一步提高企业产品标准的覆盖率、登记率,巩固消灭“无标生产”成果,保证企业执行标准的合法性与有效性。
  (二)以农产品质量安全为核心,推进农业标准化。一是针对我市农业生产实际,建立健全生产技术规程,组织相关专家,对我市种植量较大、出口较多的农产品,总结成熟生产经验上升为技术标准,用于指导农业生产。二是发挥龙头企业带动作用,建设农业标准化示范企业和基地。把生产基地与市场有效连接起来,建立一批种植、养殖标准化示范区,打造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三是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产地环境质量标准、产品分等定级标准及包装、运输、贮存等标准,逐步实现农产品种植(养殖)、加工、贮藏保鲜和销售等环节的标准化,增加产品附加值,提高市场竞争力,扩大产品出口。
  (三)围绕旅游、餐饮、商贸流通、现代物流等产业,推进服务业标准化。一是在商贸流通、餐饮业建立起适用、有效的标准体系,开展服务标准化示范店、示范企业、示范一条街建设,按照有关国家标准的要求开展酒家、酒店等级评定等活动,全面提升服务质量。二是组织制定并实施旅游地方标准,积极推进旅游服务标准化,为旅游发展战略提供支撑。三是以安全和服务质量为主体,抓好现代物流等其他行业服务标准的制定与实施,贴近经济发展需要建立新兴行业的服务标准。
  四、加强领导,完善机制,促进标准化工作顺利实施
  (一)建立健全组织机构,进一步加强对标准化工作的领导。市政府成立日照市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质监局、发改委、经贸委、科技局、农业局、服务业办公室、旅游局、财政局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负责组织协调全市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质监局,负责日常工作。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加强宣传引导,充分调动行业协会、企业等各方面的积极性,增强全社会的标准化意识。要建立标准通报和信息沟通制度,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合力,促进标准化在各个领域的深入实施。
  (二)加强标准化服务与监督,切实提高标准实施效果。一是加快全市标准信息平台建设。质监部门要组织开展标准信息的收集、分析工作,建立面向社会的咨询服务平台,快速跟踪国家标准和国际标准,保证标准的时效性。二是加强对国外技术贸易壁垒的研究。科技、农业、质监、外经贸、海关、检验检疫等部门要建立技术性贸易预警系统,对我市主要出口产品可能遭遇到的技术壁垒及时进行通报预警,帮助企业增强国际竞争力。三是加大标准执法监督力度,确保现有标准的实施效果。各有关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进一步强化本行业强制性标准实施情况的执法监督,确保相关标准得到有效实施,维护标准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保护广大消费者的利益。
  (三)制定扶持政策,加大对标准化工作的投入。要加大对标准化工作的支持力度,逐步形成以政府投入为导向、企业等社会资金投入为补充的多渠道、多元化投入机制。对标准化工作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适当鼓励和扶持,努力营造标准化工作的良好氛围。
  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结合各自实际,抓紧研究制定具体配套措施,并认真抓好落实,切实推动标准化战略的深入实施,促进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

日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六年十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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