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筑府办通[2006]77号
南明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2006年10月25日,袁周市长率李忠副市长及市有关部门和单位的负责同志视察了贵阳东出口公路万东桥――贵阳机场入口段(以下简称机场路)环境综合整治情况,视察结束后,袁周市长对完善机场路环境综合整治前期工作所取得的成绩给予了肯定,同时也指出机场路环境治理还存在一些其它问题,并就下一步如何实施完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提出了明确具体的要求,按市领导指示意见,结合实际拟定了《贵阳东出口公路(万东桥――贵阳机场入口段)环境综合整治(二期)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OO六年十一月十六日
贵阳东出口公路(万东桥――贵阳机场入口段)环境综合整治(二期)工作方案
2005年3月至12月,按照省、市工作部署,我市对贵阳东出口公路(万东桥――贵阳机场入口段)(以下简称机场路)进行了环境综合整治,取得了明显成效,为进一步巩固、完善和美化机场路环境,现结合实际提出以下工作方案:
一、整治目标
(一)按照贵阳市总体规划依法控制东出口沿线及周边建设,坚决遏制违法建设行为。
(二)继续加大对机场路沿线绿化建设查缺补漏的工作力度,确保机场路沿线绿化带符合规划景观要求。
(三)按照《贵阳市东出口路广告布局规划》,对机场路沿线广告设置进行整治,依法规范沿线广告设置。
二、工作内容及实施步骤
(一)依法处置违法建筑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南明区政府负责,于2006年12月30日前对机场路视线范围内的违法建筑依法进行拆除。
(二)机场路绿化带查缺补漏工作
1、汤巴关段中分绿化带植物补植工作由市林业绿化局负责在2006年11月30日前完成;
2、机场路沿线两侧绿化带查缺补漏工作,由南明区政府负责于2006年11月28日前完成机场路两侧未绿化的零星地块的租地工作并移交市林业绿化局,市林业绿化局2006年12月20日前完成绿化建设任务。
(三)整治规范广告标牌
1、市规划局会同市城市综合执法局2006年11月20日前依据《规划》和查验广告手续,对违法广告、标牌进行认定。
2、由市城市综合执法局负责,尽快再次致函广告原产权单位要求其自行拆除,如在2006年11月30日前仍未同意自行拆除的,由市城市综合执法局于2006年12月15日前拟定强制拆除工作方案报市政府审定后,于2006年12月25日前依法对违法广告标牌进行拆除。
三、工作要求
(一)市、区各级有关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要从为民办实事、办好事和美化城市环境,提升城市品位的高度出发,深刻领会机场路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坚决贯彻落实省、市主要领导关于机场路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切实采取有力措施,强力推进各项工作按期完成目标任务。
(二)机场路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涉及的市有关部门和南明区政府的工作责任纳入市政府目标考核管理,由市政府督查室跟踪检查、督促,严格进行考核。对因工作不力,推诿扯皮,未能按期完成目标任务的部门和单位、个人,要视情节按规定给予处理。
(三)机场路环境综合整治涉及的各项工作必须坚持依法办事,必须依法按规定完善相关手续,不得以任何理由侵害人民群众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