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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发展计划委员会对洛阳工业高等专科学校新建学生公寓住宿费试行标准的批复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0-10-13 生效日期: 2000-10-13
发布部门: 河南省发展计划委员会
发布文号: 豫计收费字[2000]33号
洛阳市物价局:
  你局《关于洛阳工业高等专科学校贷款新建学生公寓住宿费标准的请示》收悉。为解决高校扩招住宿问题,该校贷款1400万元新建学生公寓楼一栋,各项设施设备较为完善。根据国家关于高校后勤服务收费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同意该校新建学生公寓住宿费按每生每年500元收取。
  此批复,自2000年秋季新生起执行。其它学生宿舍和老生的住宿费标准仍按原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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