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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部关于印发《工程勘察设计大师评选办法》和做好评选工程勘察设计大师工作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3-08-27 生效日期: 2003-08-27
发布部门: 建设部
发布文号: 建质函[2003]197号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国务院有关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部后营房部: 
  为了进一步搞好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大师的评选工作,我部制定了《工程勘察设计大师评选办法》。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请各地、各部门按照评选办法的要求,认真做好2003年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大师的评选工作。申报材料要于2003年10月底以前(一式三份)报中国勘察设计协会。(每人附2寸彩色免冠照片3张)。 
  联系人: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与行业发展司 
  王树平 林涛 
  电话:010-68393191 传真:010-68394250 
  报送材料联系人:中国勘察设计协会 张春来 
  地址:北京市三里河路九号 
  邮编:100835 
  电话:010-88082265 
  传真:010-88082254 
  附件: 
  一、《工程勘察设计大师评选办法》(略) 
  二、《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大师申报表》(略)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二○○三年八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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