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在线律师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陕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07年输油气管道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7-06-04 生效日期: 2007-06-04
发布部门: 陕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陕安监管发[2007]56号

有关市(区)安全监管局,管道运输企业:
  现将《2007年输油气管道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你们制定有效措施,明确工作任务,落实治理责任,在市(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加快事故隐患整治,按要求、时限完成整治工作任务。
二OO七年六月四日
2007年输油气管道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确保输油气管道安全运行,根据5月31日全省整治油气田及输油气管道生产治安秩序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赵正永副省长的重要讲话,结合省联席会议《关于印发2007整治油气田及输油气管道生产治安秩序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经研究决定,从6月至11月,在西安、宝鸡、铜川、咸阳、渭南、延安、榆林、杨凌等8个市(区)开展输油气管道专项整治,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届六中会全精神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贯彻落实5月31日全省油气田及输油气管道安全保护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赵正永副省长的重要指示,在市(区)政府的领导下,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密切协作,加大整治力度,努力为输油气管道生产创造安全的周边环境,为陕西经济又快友好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创建“平安陕西”做出新贡献。
  二、工作目标
  按要求和时限全力清除部际、省联席会议挂牌督办的占压输油气管道违章建(构)筑物(见附表1、2),以及油气运输企业上报各市、县列入本年度整治计划的各类隐患,加快治理工作进度,力争在11月底前完成治理;加强安监、公安、国土、规划、城建等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建设,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坚决杜绝新增违章占压隐患;坚决清除一批危害严重的占压管道的建(构)筑物;加大监管力度,督促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通过专项整治,彻底消除危害严重的事故隐患,保障输油气管道安全运行,确保管道沿线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制定方案(6月10日-6月25日)。各市(区)安全监管局要广泛开展宣传动员,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整治工作方案。各管道运输企业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将部际、省联席会议挂牌督办的占压管道及其它隐患的具体情况、治理措施报涉及的市(区)安全监管局。
  (二)集中整治阶段:
  治理整顿阶段(6月25日至11月20日)。安全监管部门要在同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会同有关部门,本着合情、合理、合法的原则,采取耐心说服、依法行政、合理操作、稳步推进的工作方法,明确目标,督促企业逐项落实治理工作任务。各管道运输企业要及时修订完善治理措施,加大重点隐患的整治工作力度,逐点落实整治的责任、经费、时限。
  (三)检查验收阶段(11月20日至11月25日)。
  第一阶段(11月13日至11月21日)。各市、县自行组织验收,对整治完成情况及存在问题作出总结。
  第二阶段(11月25日至11月30日)。省局组织抽查验收。
  四、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提高对隐患治理工作艰巨性、紧迫性认识。我省目前管道占压隐患数占全国占压隐患总数的20%,治理数量大、任务重,并且我省管道占压隐患涉及面广,形成的时间长,成因复杂,因此,市、县安全监管部门和各有关企业要充分认识隐患治理工作艰巨性和紧迫性,切实把隐患治理摆在重要议事日程,采取有效措施,下大力气完成治理任务。
  (二)精心组织、明确职责。安全监管部门及管道运输企业要严格按照《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条例》、《陕西省实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条例>办法》的有关规定,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人员、责任、经费和时限,并把专项整治工作作为考核单位和个人政绩的一项重要内容,切实加以贯彻执行。而作为此次专项整治重点地区的榆林、延安市、县安全监管部门,要更进一步加强各项工作,务求取得整治工作的突破性进展。
  (三)加强配合,切实形成工作合力。安全监管部门在隐患治理工作中负责组织、协调工作,要加强与公安、国土、工商、规划、城建等部门联系与协作,加大联合执法力度,防止出现工作推诿扯皮,责任落实不到位。
  (四)加大人力物力投入,确保治理措施落到实处。管道企业要切实加大人力、物力投入,完善治理方案,积极主动与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保持联系,配合有关部门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并主动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和物资保障,加快隐患治理工作进度。
  (五)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全员安全和法律意识。按照全省安全生产宣传工作统一部署,结合油气长输管道安全工作的特点,采取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方式,加强管道沿线群众的宣传教育,切实增强群众安全和法律意识,形成人人懂安全,人人管安全,全员参与管道保护的良好社会氛围。
  (六)严格信息报送制度。整治期间,市(区)安监局每月初将上月整治工作进展情况上报省安监局;管道企业按照有关要求,每月将企业安全生产情况及遇到的问题上报有关市(区)安监局,同时抄报省局;整治工作结束后,省安监局将通报全省整治工作情况。专项行动期间,省安全监管局设立专项整治办公室。
  联系电话: 029-87293064
  传  真:029-87293076
  联 系 人:马力剑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942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