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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质量技监局关于废止《钻石、珠宝玉石饰品标识规定》等六项地方标准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7-06-15 生效日期: 2007-06-15
发布部门: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各有关单位:
  上海市地方标准DB/165-1996《钻石、珠宝玉石标识规定》、DB31/188-1996《触点式集成电路卡组织机构代码证》、DB31/T28-1998《商场计算机管理信息系统验收规范》、DB31/43.1-1999《燃气助动车用燃料装置》、DB31/43.2-1999《含抑爆材料的燃气助动车专用燃料罐》和DB31/43.3-1999《燃气助动车专用燃料》已被相关国家标准替代或不适应本市生产技术发展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有关规定,从即日起上述六项地方标准废止。
  现将以上六项地方标准的替代情况通报如下:
地方标准 替代标准
DB/165-1996《钻石、珠宝玉石标识规定》 GB/T16552-2003《珠宝玉石 名称》、 GB/T16653-2003《珠宝玉石 鉴定》、 GB/T16554-2003《钻石》
DB31/188-1996《触点式集成电路卡组织机构代码证》 GB/T18392-2001《组织机构代码证集成电路(IC)卡技术规范》
DB31/T28-1998《商场计算机管理信息系统验收规范》 GB/T17917-1999《商场管理信息系统基本功能要求》
DB31/43.1-1999《燃气助动车用燃料装置》 本市已不再规模化生产,因此废止。
DB31/43.2-1999《含抑爆材料的燃气助动车专用燃料罐》
DB31/43.3-1999《燃气助动车专用燃料》
  请各单位按照国家标准实施,并将实施情况适时反馈我局。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二OO七年六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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