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沈政办发[2007]12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制定的《沈阳市实施免费婚检的意见》转发给你们,请各地区、各有关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七年三月三日
沈阳市实施免费婚检的意见
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婚姻登记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沈阳市妇女发展规划(2001-2010年)》、《沈阳市儿童发展规划(2001-2010年)》的有关要求,确保我市出生人口素质,保障母婴健康,从2007年3月8日起,全市实施政府出资免费婚检。现提出实施意见如下:
一、实施免费婚检,提高婚检率势在必行
(一)确立婚前医学检查的重要性。婚前医学检查是提高出生人口素质、降低出生缺陷的第一关。长期以来,婚前医学检查作为降低出生缺陷、减少残疾儿童出生的一项重要手段,得到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婚前医学检查率”和“出生缺陷发生率”已作为重要指标纳入到《沈阳市妇女发展规划(2001-2010年)》和《沈阳市儿童发展规划(2001-2010年)》之中。2000一2003年,我市婚检率平均达到97.05%。婚前医学检查在保护新婚人群健康、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减少社会矛盾和负担等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婚检不仅是结婚当事人应享受的权利,也是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大事,它关系到整个民族的健康素质和中国人口的未来。
(二)实施免费婚检迫在眉睫。我国自2003年10月1日执行新的《婚姻登记条例》以后,婚检不作为婚姻登记的必备条件,使婚检率大幅下降,并成为出生缺陷发生率急剧上升的一个主要因素。据统计,我国每年有近100万出生缺陷儿发生。2005年沈阳市妇女儿童发展规划中期评估显示,我市婚前医学检查率城乡分别为4.82%和0.64%,出生缺陷发生率为113.43/万。我市每年因出生缺陷和残疾儿的出生所造成的经济损失达50多万元,对出生缺陷和先天残疾儿提供手术、康复、治疗和福利等,每年要投入约1680万元。2006年我市出生缺陷发生率已上升为125.58/万,情况十分严峻。
目前为减少出生缺陷发病率,国内一些城市已开始实施由政府出资免费婚检。2004年以来,我市大东区、铁西区、于洪区、辽中县、法库县、康平县已相继实施了政府出资免费婚检,取得了一定成效。
二、实施免费婚检的主要目标和措施
(一)主要目标。实施免费婚检可以提高婚检率,有效控制性病的传播与泛滥,保护妇女儿童健康,减少出生缺陷,促进优生优育。构建以人为本、文明、健康、和谐的家庭和富强美好、可持续发展的沈阳。2007年各地区婚检率要达到50%,并以每年10-15%的比例递增,2010年达到90%以上。同时出生缺陷发生率每年要有所下降,2010年达到国家和省、市提出的72/万的指标要求。
(二)具体措施。免费婚检是公共卫生事业发展的组成部分,也是惠及百姓的实事和好事,为做好这项工作,结合我市实际,要重点采取四方面的措施:
一是政府出资,免费婚检。免费婚检所需的专项经费由各区、县(市)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列支,并纳入每年财政预算,用于所管辖区域内的结婚登记人员。
二是卫生管理,优质服务。卫生部门要加强对实施婚前医学检查的医疗保健机构进行管理,将免费婚检工作纳入年度公共卫生工作的监督、管理、考核和评估之中。制定婚前保健工作制度和婚检操作规程,确定全市免费婚检工作的项目,制作免费体检卡,对从事婚检的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和考核,在各区、县(市)婚姻登记部门设置“婚前医学检查咨询宣传员”,负责宣传咨询并发放体检卡,开展婚育指导和健康教育、婚前保健咨询等活动。各区、县(市)妇幼保健所负责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工作。
三是民政配合,发卡宣传。民政部门负责在各区、县(市)婚姻登记处设置婚前医学检查宣传台,配合卫生部门发放免费婚检体检卡,教育引导结婚登记人员主动婚检,按照《婚姻登记条例》的要求履行职责。
四是计生参与,把关生育。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要利用人口学校等形式,大力开展婚前医学健康检查、优生优育的宣传教育并发放相关宣传资料。
三、加强对免费婚检工作的领导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全市实行政府出资免费婚检是一项社会性、长期性的系统工程,是关系国计民生的大事。各区、县(市)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要将此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狠抓落实,作为区、县(市)公共卫生、计划生育、妇女儿童等工作的重要内容,给予财力物力保证。进一步明确各部门的职责,确保免费婚检工作的顺利实施。各有关单位要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共同做好免费婚检工作。
(二)加大宣传,积极推进。市委宣传部、市卫生局、民政局、人口计生委、团市委、妇联、残联、妇儿工委办要加大对婚检重大意义的宣传普及力度。要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大型宣传活动,通过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对婚前医学检查的重要性和由政府出资免费婚检进行宣传。广播、电视和报刊等新闻媒体要广泛开展与婚检、优生优育相关的各种公益宣传。妇儿工委办要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女性健康阳光行动,深入社区、村(屯)进行婚检知识和女性健康知识讲座、服务。市财政要给予相应的经费保证。
(三)督查督办,提高效益。市政府督查室要对全市各地区实施政府出资免费婚检工作进行督查督办。妇儿工委办要切实加强对免费婚检工作的指导,协调有关部门研究免费婚检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及时提出对策,积极探索适应我市市情的免费婚检机制,使我市的婚前医学检查率得到明显提高。
沈阳市政府妇儿工委
二○○七年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