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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民政厅、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认定郑州全味食品有限公司等9家企业为社会福利企业的批复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7-02-27 生效日期: 2007-02-27
发布部门: 河南省民政厅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
发布文号: 豫民文[2007]39号
郑州、鹤壁、三门峡市民政局、国家税务局:
  郑州全味食品有限公司等单位关于申报新办社会福利企业资格的申请收悉。省民政厅、省国家税务局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对申报材料进行了认真审核,确认郑州全味食品有限公司等9家企业符合社会福利企业条件,认定其社会福利性质。相关省辖市民政局接到本批复后,应尽快代省民政厅核发《社会福利企业证书》。新办社会福利企业要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福利企业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字(2000)35号)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字(94)001号)的规定,持《社会福利企业证书》及有关资料向当地税务主管机关申请享受有关税收优惠政策。

二○○七年二月二十七日

附件:新办社会福利企业名单
  郑州市(5个)
  郑州全味食品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宁鹤郑州原恒科技炉料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建召郑州隆生机床制造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冯青元河南省新密市宏远纸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庆炎郑州安泰特种电磁线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高新建安阳市(1个)汤阴明彩矿业加工厂 法定代表人:田保忠鹤壁市(2个)鹤壁市鹤山区金顺磁选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杜志清鹤壁市鹤山区吕寨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爱军三门峡市(1个)卢氏县救灾服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王安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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