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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物价局关于北京第二热电厂热力出厂价格调整意见的函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0-03-13 生效日期: 2000-03-13
发布部门: 北京市物价局
发布文号: 京价(工)字[2000]125号
  中国华北电力集团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调整北京第二热电厂热力出厂价格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你公司所属北京第二热电厂多年来一直负担着北京的供热任务。自去年下半年以来油价上涨使该厂供热成本上升,亏损增加,据此你公司提出的调价要求是合理的。
  北京市供热销售价格长期以来是倒挂的,每年财政补贴负担较重,同时由于各方面承受能力有限,北京市热力的销售价格一直难以调整。
  鉴于以上情况,我局意见,你公司所属第二热电厂的热力出厂价格暂不宜调整。其供热亏损问题可在今后电价或热力厂销价格调整时一并研究解决。
  特此函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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