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京地税计[2000]第193号
各区县地方税务局、直属分局,各家商业银行北京市分行,北京市商业银行,各在京总行营业部,光大、华夏、民生银行北京管理部,市农信联社,国库各区县支库:
为了方便纳税人填写纳税申报、缴款税收票证,提高基础数据质量,简化工作流程,北京市地方税务局、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决定在“税收缴款书”票样不变的情况下,在西城、朝阳、海淀局范围内进行改用干式复写纸、套印“征税专用章”、减联的试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将“税收缴款书”使用的打字纸更换为干式复写纸。
二、针对“税收缴款书”,填写不规范、印章模糊等原因造成的数据信息不准确的问题,采取套印“征税专用章”和“收款国库”等固定项目的方法加以解决。
三、由于今年我市财政体制的改革,税收缴款书“入库级次”一栏的填写简化为中央级和地方级。将地方级使用的“税收缴款书”五联减为四联;缴纳中央级“文化事业建设费”、完税证汇总使用的“税收缴款书”不减联。“税收缴款书”减联后的第四联既是会计档案又是税务档案,按会计档案的要求进行装订管理。
四、“征税专用章”按区(县)税务局套印。套印章采用三位码,前两位使用区(县)税务局、分局的代码,这个代码所代表的是该区(县)税务局、分局所属征收机关的总代码,第三位是专用章枚数的代码。
五、于“税收缴款书”套印“征税专用章”,某些固定的项目即在“税收缴款书”中印好,这样可免去填写时的失误。这些项目有:(1) 征收机关处印制上“××区(县)地方税务局”,在此后加下划线,下划线上填写税务所名称,以明确征收机关。其格式为:征收机关:××区(县)地方税务局××××所;(2)预算级次处印制上“地方级”;(3)收款国库处可按该区(县)税务局、分局所对应的国库支库名称及交换号代码印制;用于中央级、汇总的税收缴款书不套印级次,使用时按有关规定自行填写。
六、西城、朝阳、海淀“税收缴款书”换纸、套章的税票从2000年7月试用,其他区县“税收缴款书”换纸、套印章根据试点运行情况在年底前全面推开。
七、使用换纸、套印章的“税收缴款书”前,各区(县)局、分局要控制现用“税收缴款书”的发放工作,防止脱票和浪费,此“税收缴款书”可延续使用至2000年底。
八、稽查分局使用的税票只换纸不套章,按原章使用时自行盖印。
九、“征税专用章”由市局统一刻制。各区(县)地方税务局、分局刻制的现用市、区两级征税专用章使用至2000年底。
十、各家银行对公营业网点(包括在京各总行营业部、农村信用社)均为国库经收处,具体办理各级预算收入的收纳和上解。各家银行接到通知后,请通知所属认真贯彻执行。本通知从下发之日起开始执行。
一、“税收缴款书”套章样式(随纸张下发)
二、 区县局、分局“征税专用章”编码1、东城:名称:北京市东城区地方税务局 号码:011号2、西城:名称:北京市西城区地方税务局 号码:021号3、崇文:名称:北京市崇文区地方税务局 号码:031号4、宣武:名称:北京市宣武区地方税务局 号码:041号5、朝阳:名称:北京市朝阳区地方税务局 号码:051号6、海淀:名称:北京市海淀区地方税务局 号码:061号7、丰台:名称:北京市丰台区地方税务局 号码:071号8、石景山:名称:北京市石景山区地方税务局 号码:081号9、门头沟:名称:北京市门头沟区地方税务局 号码:091号10、燕山:名称:北京市地方税务局燕山分局 号码:101号11、昌平: 名称:北京市昌平区地方税务局 号码:111号12、通州:名称:北京市通州区地方税务局 号码:121号13、顺义:名称:北京市顺义区地方税务局 号码:131号14、大兴:名称:北京市大兴县地方税务局 号码:141号15、房山名称:北京市房山区地方税务局 号码:151号16、怀柔名称:北京市怀柔县地方税务局 号码:161号17、密云名称:北京市密云县地方税务局 号码:171号18、平谷名称:北京市平谷县地方税务局 号码:181号19、延庆名称:北京市延庆县地方税务局 号码:191号20、开发区名称: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开发区分局 号码:201号21、西站名称: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北京西站分局号码:211号22、涉外名称:北京市地方税务局涉外税务分局号码:22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