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京国税[1995]003号
各区、县国家税务局、直属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转发中国人民银行〈关于积极配合财税部门做好清理企业欠税工作的紧急通知〉的通知》(国税明电[1994]114号)转发给你们,请你们主动与有关银行配合,做好清理企业欠税工作。
1995年1月5日
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转发中国人民银行《关于积极配合财税部门做好清理企业欠税工作的紧急通知》的通知
各区、县国家税务局、直属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转发中国人民银行〈关于积极配合财税部门做好清理企业欠税工作的紧急通知〉的通知》(国税明电[1994]114号)转发给你们,请你们主动与有关银行配合,做好清理企业欠税工作。
1995年1月5日
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转发中国人民银行《关于积极配合财税部门做好清理企业欠税工作的紧急通知》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