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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宁波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关于转发《新录用国家公务员任职定级暂行规定》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1997-07-16 生效日期: 1997-07-16
发布部门: 浙江省宁波市人事局、浙江省中共宁波市委组织部
发布文号: 甬人考[1997]6号
各县(市)、区委组织部、人事局,市级机关各部门,有关直属单位:
  现将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浙人奖[1997]88号《关于转发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市级机关新录用国家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的首次任职定级审核,按照上述通知规定精神,市政府各部门(单位)报市人事局审核,参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的机关报市委组织部审核。 一九九七年七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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