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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晋城市文化艺术学校筹建处的批复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1993-05-03 生效日期: 1993-05-03
发布部门: 晋城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晋市政办[1993]43号
市文化局:
  为了适应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需要,积极改善我市中等专业教育结构,培养更多的专门人才,经研究决定成立“晋城市文化艺术学校筹建处”。筹建处主任由马正瑞同志担任,隶属于市文化局。望接文后,抓紧维修组织筹备,尽快开展工作。
特此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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