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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九江(庐山)赴武汉旅游推介团工作方案》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4-04-09 生效日期: 2004-04-09
发布部门: 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九府厅发[2004]16号

各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庐山管理局,共青开发区管委会,直属有关单位:
  为了恢复和振兴九江旅游业,加大宣传促销力度,树立旅游新形象,经市政府同意,决定于近期在武汉举行旅游推介活动,现将《九江(庐山)赴武汉旅游推介团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OO四年四月九日


  九江(庐山)赴武汉旅游推介团工作方案
  为了确保赴武汉旅游宣传促销工作取得成效,特制定工作方案。
  一、推介团成员
   团 长: 冯 静  九江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副团长:曹泽纯 九江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胡岩松 九江市旅游局局长
  熊 伟  庐山风景区管理局副局长
   组成单位:庐山管理局、部分县(区)政府和旅游局,市旅游局,主要旅游景区、旅行社、星级宾馆和相关新闻单位。邀请市外宣办参加宣传报道工作。

  二、时间和地点
  定于2004年4月19日,在湖北省武汉市举行(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三、推介会主要议程
   1、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介绍九江(庐山)旅游推介团主要领导、组成单位和当地出席会议的领导与来宾;
   2、副市长冯静同志致辞;
   3、市旅游局局长胡岩松同志介绍九江旅游概况;
   4、庐山管理局副局长熊伟同志介绍“世界文化景观” ——庐山的旅游概况;
   5、当地领导同志讲话;
   6、举行旅游签约仪式;
   7、主持人宣布散会。推介团领导接受当地新闻媒体采访;
   8、举行旅游业务座谈会。

  四、工作安排
   1、市政府办公厅负责推介活动的协调工作,并负责邀请武汉市政府领导出席会议;
   2、市外宣办负责组织宣传报道工作,准备新闻背景资料,邀请武汉市委宣传部负责同志以及新闻单位(10家左右);
   3、市旅游局负责推介活动的组织工作,布置会场、多媒体播放旅游资源、发放资料、赠送礼品等事宜,并负责邀请武汉市旅游局领导及当地主要旅行社(50家左右)。
   4、各地、各单位自带旅游宣传品,每种不少于100份;旅差费自理。
   5、准备礼品100份,由庐山管理局负责。

  五、工作要求
   1、各地、各单位要予以高度重视,按隶属关系负责通知和组织促销单位参会,并认真做好有关准备工作。
   2、各参加单位必须服从安排,遵守有关规定;出发时间自行安排,但必须准时参加预备会和推介会;
   3、各地、各单位于4月13日将参团人员姓名、职务、手机号码告知市旅游局开发科。联系人:曾萍,电话:8236522、8855107,传真:81184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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