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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批转市爱卫会关于2004年全市开展爱国卫生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4-04-07 生效日期: 2004-04-07
发布部门: 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九府厅发[2004]1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庐山管理局,九江、共青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及驻市各单位:
现将《2004年全市开展爱国卫生月活动实施方案》批转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O四年四月七日 二OO四年全市开展爱国卫生月活动实施方案
  为了推动我市公共卫生建设,改善城乡环境卫生,增强市民卫生意识,提高全社会公共卫生水平和健康水平,根据《江西省爱国卫生工作条例》第  条“每年4月为本省爱国卫生月”的规定,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决定在今年4月继续开展全市范围内的爱国卫生月活动。为确保本次爱国卫生月活动取得成效,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为目的,以提升城乡环境卫生水平为目标,通过广泛开展全市爱国卫生月活动,改善人居、工作环境的卫生面貌,提高全社会的公共卫生意识,使广大群众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形成健康的生活方式。
  ?二、活动主题
 ?2004年全市开展爱国卫生月活动的主题:积极改善城乡环境卫生面貌。当前正值春夏之交,是各种传染病的高发季节,各地、各单位要大力开展以整治城乡环境卫生为主要内容的春夏季爱国卫生活动,积极改善环境卫生面貌,预防各种传染病的发生,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搞好环境卫生同时也是改善投资环境,促进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一项重要措施。在城市要把春夏季爱国卫生活动与创建卫生城市、卫生县城、卫生庭院及卫生家庭结合起来,重点搞好公共场所环境卫生综合治理,建立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保持室内外经常性整洁卫生;在农村要借助推动创建卫生乡镇、卫生村、卫生庭院及卫生家庭的爱国卫生活动,将环境卫生整治重点放在清扫公共场所卫生、清理卫生死角、清除垃圾杂草、清沟排淤、填平坑洼以及圈养家禽家畜和保持屋内外经常性整洁卫生上。
  ?三、活动时间和范围
 ?今年的爱国卫生月为4月份一个月的时间。全市各县(市、区、局)、市直及驻市各单位、各乡(镇、场、街道)、城镇各社区、农村各行政村均要按照本次爱国卫生月活动内容,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统一安排好综合整治城乡环境卫生的具体行动。
  ?四、活动步骤和内容
 ?这次爱国卫生月由市爱卫会统一组织,分集中整治、督促检查、总结表彰三个阶段进行,市爱卫会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局)爱卫会、各乡(镇、场、街道)爱卫会分别承担三个阶段不同的职责任务。具体步骤和内容安排如下:
 ?(一) 集中整治阶段(从4月1日起至4月30日止)
 ?本阶段的综合整治城乡环境卫生具体行动,由各县(市、区、局)爱卫会统一组织和安排,所属的各乡(镇、场、街道)、城镇各社区、农村各行政村分别具体组织和抓好落实。综合整治城乡环境卫生有以下十个方面的重点内容:
 ?1、市容市貌。彻底清除居民生活社区、大街小巷、城乡结合部、铁路公路沿线的垃圾渣土和“白色污染”,垃圾日产日清;疏通沟渠、下水道,修理破损的窨井和井盖;搞好厕所保洁及粪便无害化处理;整顿露天集贸市场,取缔占道经营;开展灭鼠、蚊、蝇、蟑螂的除四害达标活动;居民住宅搞好室内外、楼道、阳台卫生,常开窗通气;治理乱搭乱建、乱贴乱画和乱摆乱放;建筑工地围档作业,文明施工,完工后及时组织清场,严禁污水外流,抛撒物料污染空气和环境。
 ?2、镇容镇貌。大街小巷、车站、商场、公厕、机关楼院清扫保洁,无卫生死角,实施垃圾袋装化,垃圾日产日清;搞好厕所保洁及粪便无害化处理;集贸市场清洁卫生;开展灭鼠、蚊、蝇、蟑螂的除四害达标活动;居民住宅搞好室内外、楼道、阳台卫生,常开窗通气;治理乱搭乱建、乱贴乱画和乱摆乱放;建筑工地围档作业;乡镇企业污水、烟尘排放符合国家规定。
 ?3、村容村貌。村内沟渠畅通,道路硬化平坦整洁,无坑洼积水、垃圾杂草、人畜粪便;村民房前屋后无柴草乱垛、粪土乱堆、垃圾乱倒、污水乱泼、牲畜乱跑;经常进行消毒杀虫灭鼠、水井清淘、饮用水消毒;村内绿化美化好。
 ?4、公共场所卫生。公共场所单位(宾馆、饭店饮食业、美容美发、洗浴中心、歌舞影视娱乐业、音乐茶座业、集贸市场等)卫生设施完好能正常运转使用,清洁无异味,有禁烟标志;餐用具消毒合理有效;室内保持良好的通风并有排气设施,每天进行消毒杀菌,选用消毒剂药品、浓度、使用方法合理有效;床上用品一客一换一消毒;除四害达标;开展健康教育工作。
 ?5、窗口单位卫生。窗口单位(铁路、交通、民航、码头)办公楼、侯车(船)室、侯机室环境卫生整洁,有禁烟标志;公共场所内禁止吸烟;室内保持良好的通风并有排气设施,定期进行消毒杀菌,选用消毒剂药品、浓度、使用方法合理有效;除四害达标;开展健康教育工作。
 ?6、医院学校卫生。医疗卫生单位、学校结合预防春夏季传染病、多发病、常见病,开展爱国卫生环境综合治理;有禁烟标志,单位内禁止吸烟;开展健康教育工作;除四害达标;搞好室内外环境卫生、饮水卫生、食品卫生、个人卫生,公厕符合卫生要求。
 ?7、除四害。按照“块块为主、条块结合”的形式,在居民区楼(道)、下水道、垃圾收集点、厕所、集贸市场、食品加工销售单位、餐饮店、汽车站、建筑工地、养殖场、绿地、公园、河流、湖泊等重点区域,集中开展灭鼠、蚊、蝇、蟑螂的除四害活动,完善重点单位、重点场所的防鼠、防蝇设施。各县(市、区、局)范围内的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含外驻机构、外资、合资企业)、学校、医院、车站、商城商厦、宾馆、仓库、文化娱乐场所,以及从事旅游、餐饮、食品加工的单位和农集贸市场、住宅小区、建筑工地等都要完成与各县(市、区、局)爱卫会签订除四害责任状,确保单位内部的“四害”密度降低到国家规定的标准范围内。市爱卫办指导和协调各县(市、区、局)爱卫办组织除四害活动的统一行动,帮助和指导城区街道组织“4050”人员开展专业消杀除害的社区卫生服务活动;九江市病媒生物防治中心协助各县(市、区、局)爱卫办具体实施灭鼠、蚊、蝇、蟑螂,并会同卫生防疫部门测定“四害”密度和组织验收达标检查;各县(市、区、局)卫生防疫部门配合开展除四害业务培训,指导群众合理用药,科学除害。除四害的费用由单位或个人自行承担。
 ?8、健康教育。卫生防疫、医疗、健康教育机构编印制作各种卫生宣传材料,积极开展卫生进社区、进乡村活动;根据春夏季疾病谱,进行各种传染病、多发病、常见病预防的科普宣传,使群众了解传染病的特征与预防的方法,以及掌握健康保健的基本知识;积极开展控制吸烟及除四害宣传。新闻单位利用各种传媒工具开展各类传染病的预防保健知识宣传,并强化舆论监督,设立“环境卫生曝光台”等栏目,对环境卫生脏、乱、差现象予以曝光。
 ?9、室内卫生。住户室(屋)内整洁卫生,窗明几净,放物有序;垃圾有容器存放,及时清除;厨房、厕所、禽畜栏圈经常打扫,清洁卫生;户内无蚊、蝇,无鼠、蟑螂;搞好饮用水卫生。
 ?10、粪便管理。圈养家禽家畜,村内建有规范的公共厕所,农户基本普及卫生厕所或无害化厕所;水源井周围30米范围内不得有厕所、禽畜栏圈、垃圾堆。
 ?(二)督促检查阶段(从5月1日起至5月31日止)
 ?本阶段的检查督促工作,划分三个层次分别统一组织进行,重点是检查督促全市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行动的十个方面内容落实情况。
 ?第一个层次:城区爱国卫生督促检查。市爱卫会各成员单位参加,分五个检查组对各县(市、区、局)组织开展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行动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促,检查时间为5月1日至5月10日。检查路线及组成人员:
 ?第一组:修水县、武宁县、瑞昌市(组长单位:市行政执法局;成员单位:市教育局、市卫生防疫站)
 ?第二组:永修县、共青城、德安县(组长单位:市卫生局;成员单位:市农业局、市劳动局)
 ?第三组:九江县、星子县、庐山管理局(组长单位:市建设局;成员单位:市公安局、市旅游局)
 ?第四组:都昌县、湖口县、彭泽县(组长单位:市总工会;成员单位:市环保局、市广电局)
 ?第五组:浔阳区、庐山区、九江开发区(组长单位:市妇联;成员单位:市交通局、市体育局、团市委)
 ?第二个层次:乡镇及驻地单位爱国卫生检查督促。由各县(市、区、局)爱卫会负责组织,各县(市、区、局)爱卫会成员单位参加,分成若干个检查组对各乡(镇、场、街道)及驻县(市、区、局)的机关、企业、事业、部队、工商户,组织参加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行动的落实情况和开展单位内部周末卫生日与卫生庭院综合整治行动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促,检查时间为5月11日至5月20日。
 ?第三个层次:城镇居民户及农村农户爱国卫生检查督促。由各乡(镇、场、街道)爱卫会负责组织,城镇各社区、农村各行政村参加,组成检查组对所辖的城镇居民户及农村农户在参加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统一行动的同时,搞好室(屋)内外整洁卫生的情况进行检查督促,检查时间为5月21日至5月30日。
 ?(三)总结表彰阶段(6月上旬)
 ?总结表彰工作将与县(市、区、局)2004年度爱国卫生先进单位评比、乡(镇、场、街道)及驻地单位2004年度爱国卫生先进单位评比、全市第四届卫生庭院申报和推荐、城镇居民户卫生户及农村农户卫生户评选等结合起来,分不同的层次予以命名和表彰。县(市、区、局)2004年度爱国卫生先进单位的评定,由市爱卫会组织成员单位在对各县(市、区、局)组织开展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行动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促之后,讨论形成推荐意见,报市政府批准并予以命名和表彰。乡(镇、场、街道)及驻地单位2004年度爱国卫生先进单位的评定和第四届市级卫生庭院的评定,由各县(市、区、局)爱卫会对乡(镇、场、街道)及驻地单位组织开展和参加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行动的落实情况和单位内部卫生庭院综合整治行动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促之后,上报推荐意见,经市爱卫会批准并予以命名和表彰;第四届市级卫生庭院由市爱卫会予以命名,并向省爱卫会申报和推荐第四届省级卫生庭院。城镇居民户卫生户及农村农户卫生户的评定,由各乡(镇、场、街道)爱卫会进行检查督促之后,形成推荐意见,报各县(市、区)政府予以命名。
  ?五、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抓好落实。本次爱国卫生月活动在各地政府的领导下,由各级爱卫会具体组织实施。各县(市、区)政府、庐山管理局、九江、共青开发区管委会要明确一名领导负责此项工作。各乡(镇)政府及各街道(场)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本着改善当地投资环境,积极改善城乡环境卫生面貌,对人民健康高度负责的态度,加强对这次爱国卫生月活动的领导、协调和指导。要根据本地实际,具体安排活动月的日程,做到工作有安排,整治有重点,活动有实效,并确保活动月经费到位。
 ?(二)多种形式,搞好宣传。在活动月开展前夕,各县(市、区、局)、乡(镇、场、街道)、城镇各社区、农村各行政村要利用广播、电视和街头宣传、刊出宣传栏等形式,广泛宣传2004年爱国卫生月活动的主题和活动内容,使其在城乡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同时要跟踪宣传报道这次活动月各项活动的开展情况。
 ?(三)严密组织,加强督查。2004年全市爱国卫生月活动要按照综合整治城乡环境卫生十大方面的内容与要求,针对当前城乡存在的脏、乱、差现象,集中整治,扎实工作,不走过场,同时建立和完善加强城乡环境卫生的长效管理,为此各地要严密组织,加强督查。在活动月结束后,各地要严格按照《江西省卫生城市标准》、《江西省卫生县城标准》、《江西省卫生乡镇标准》、《江西省卫生村标准》、《江西省卫生庭院标准》开展自查,工作没有到位的,要继续整改,做好补课工作,迎接督促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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