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在线律师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西安市物价局关于三桥住宅一区前期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的批复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0-12-28 生效日期: 2000-12-28
发布部门: 西安市物价局
发布文号: 市价房发[2000]371号

咸阳嘉伟房地产开发公司西安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三桥住宅一区前期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申报意见收悉。经考核,现将有关物业管理服务收费事宜批复如下:

  一、依据《西安市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等级管理暂行规定》考核,确认三桥住宅一区为丁级收费单位。应收取的管理服务费、日常维修养护费的具体收费标准按附表执行。

  二、健全财务制度,执行明码标价、做到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支情况三公开。

  三、物业管理服务费应当按月收取。需要预收的,预收费用不得超过三个月。

  四、收费时,工作人员应如实填写住户所持有的《西安市物业管理服务收费记录手册》,自觉接受业主监督。

  五、本批复从二00一年元月份起执行。

附件:三桥住宅一区前期物业管理服务收费项目、收费标准
  附表:
  三桥住宅一区前期物业管理服务收费项目、收费标准
  收费项目  收费标准
  住宅用房
  管理服务费  5.00元/户 ·月
  日常维修养护费  0.16元/Me2·月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011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