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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加强北京工业品牌建设的措施》(京工促发(2006)9号)中“在科技开发专项资金、北京工业发展资金、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等相关方面给予优先支持”的有关规定,北京市工业促进局结合2007年北京工业发展资金项目预算工作,对获得中国名牌企业和品牌企业的情况进行进一步调查。请贵单位协助市工业促进局做好名牌企业情况的以下调查和核实工作。 一、根据贵单位所辖区域的《2006年北京工业品牌企业数据统计名单》,向企业发放《2006年北京工业品牌企业情况调查表(企业使用)》(见附件1)。
二、核实企业填报情况的真实性。
三、对各企业填报的情况,按照《2006年北京工业品牌企业汇总表(工业局及总公司使用)》(见附件2)的格式,进行汇总。
四、请贵单位于2006年10月27日之前,将《2006年北京工业品牌企业汇总表(工业局及总公司使用)》纸质(一式三份)和电子版,报北京市工业促进局都市产业发展处。
联系人:李晶
联系电话:85235061、85235055(传真)
电子邮箱:lijing@bjid.gov.cn
二〇〇六年十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