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晋政办发[2006]77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厅,各直属机构:
经省人民政府同意,从2006年10月1日起,全省城镇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在现行标准基础上,依次调整为每人每月一类390元,二类360元,三类330元,四类300元。
医疗补助金按本人领取失业保险金的10%按月发放。 二○○六年十一月十六日 附件:山西省失业保险金和医疗补助金标准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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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月失业保险金标准│月医疗补助金标准│适用区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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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类│390 │39 │太原市迎泽区、尖草坪区、│
│ │ │ │杏花岭区、万柏林区、晋源│
│ │ │ │区、小店区、古交市,大同│
│ │ │ │市城区、矿区、南郊区,阳│
│ │ │ │泉市城区、矿区、郊区,长│
│ │ │ │治市城区,晋城市城区、泽│
│ │ │ │州县,朔州市朔城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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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类│360 │36 │清徐县、大同市新荣区、长│
│ │ │ │治市郊区、潞城市、高平市│
│ │ │ │、朔州市平鲁区、怀仁县、│
│ │ │ │孝义市、离石市、汾阳市、│
│ │ │ │晋中市榆次区、介休市、临│
│ │ │ │汾市尧都区、侯马市、霍州│
│ │ │ │市、运城市盐湖区、永济市│
│ │ │ │、河津市、忻州市忻府区、│
│ │ │ │原平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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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类│330 │33 │阳曲县、左云县、浑源县、│
│ │ │ │大同县、盂县、平定县、长│
│ │ │ │治县、襄垣县、屯留县、黎│
│ │ │ │城县、阳城县、沁水县、山│
│ │ │ │阴县、应县、交口县、交城│
│ │ │ │县、文水县、灵石县、左权│
│ │ │ │县、和顺县、昔阳县、寿阳│
│ │ │ │县、太谷县、祁县、平遥县│
│ │ │ │、翼城县、襄汾县、洪洞县│
│ │ │ │、古县、汾西县、吉县、乡│
│ │ │ │宁县、蒲县、隰县、曲沃县│
│ │ │ │、临猗县、稷山县、绛县、│
│ │ │ │新绛县、芮城县、定襄县、│
│ │ │ │代县、宁武县、陵川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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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类│300 │30 │娄烦县、阳高县、广灵县、│
│ │ │ │天镇县、灵丘县、右玉县、│
│ │ │ │繁峙县、神池县、五寨县、│
│ │ │ │河曲县、保德县、偏关县、│
│ │ │ │岢岚县、静乐县、五台县、│
│ │ │ │榆社县、平顺县、沁县、武│
│ │ │ │乡县、沁源县、壶关县、长│
│ │ │ │子县、大宁县、永和县、安│
│ │ │ │泽县、浮山县、闻喜县、平│
│ │ │ │陆县、垣曲县、夏县、万荣│
│ │ │ │县、兴县、方山县、岚县、│
│ │ │ │临县、中阳县、柳林县、石│
│ │ │ │楼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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