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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财政局关于贯彻财政部《关于解决好会计电算化工作中计算机2000年问题的通知》的补充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1998-06-11 生效日期: 1998-06-11
发布部门: 上海市财政局
发布文号: 沪财会[1999]46号
    根据财政部《关于解决好会计电算化工作中计算机2000年问题的通知》(财会字[1999]9号)和上海市财政局《关于落实解决会计电算化工作中计算机2000年问题的通知》(沪财会[1999]31号)的要求,各会计软件开发、经销、应用单位须高度重视并限时解决计算机2000年问题。为确保本市各会计软件应用单位正常的工作秩序,切实减少计算机2000年问题的影响,经研究,决定委托软件行业协会的上海市会计软件专业委员会和上海市科委所属软件技术开发中心的评测实验室进行有关2000年问题的评测工作(测试内容见附件)。1999年6月底对于采用尚未通过评测的会计软件的应用单位,财政部门将暂停对其的验收工作。望各单位尽早通知所属电算化应用单位督促软件开发、供应商尽快解决有关计算机2000年问题。 附件:认证会计软件2000年问题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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