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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做好2006年“三会一节”的安全保卫工作,南宁市公安局决定于2006年10月27日开展安全保卫工作演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对市区部分道路实行临时限制交通措施,现通告如下: 一、10月27日8:30至9:30,除演练警卫车队外,禁止各种车辆在滨江路(青山路口至荔园山庄1号门)、青山路、竹溪大道(青山路口至竹溪立交桥)、竹溪立交桥、民族大道(金浦路口至会展路口)、会展路、越秀路(会展路口至竹溪大道路口)通行及停泊。
二、10月27日10:30至12:00,除演练警卫车队外,禁止各种车辆在滨江路(青山路口至荔园山庄1号门)、青山路、竹溪大道(青山路口至竹溪立交桥)、竹溪立交桥、民族大道(凤翔路口至朝阳路口)、民权路、邕江大桥、星光大道(邕江大桥至白沙大道路口)、白沙大道(星光大道路口至壮锦大道路口)、壮锦大道、机场高速通行及停泊。
三、10月27日15:30至18:30,除演练贵宾车队外,禁止各种车辆在滨江路(青山路口至荔园山庄1号门)、青山路、竹溪大道(青山路口至云景路口)、竹溪立交桥、民族大道(凤翔路口至新民立交桥)、新民立交桥、新民路(民主路口至七星路口)、民主路(新民路口至古城路口)、云景路、凤翔路通行及停泊。
四、持有本演练活动专用车证的车辆必须到指定停车场点停泊。
五、在实施临时限制交通措施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采取短暂交通限制,并快速疏导和恢复交通,以方便交通出行。短暂交通限制以现场执勤交通民警指挥为准。
在交通限制时段内,请市区各单位和市民的车辆选择时间和路段出行。因实施限制交通措施给交通出行带来不便,敬请社会各界谅解。
特此通告 南宁市公安局
2006年10月24日